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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Dec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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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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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100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 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董事长丁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史赫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肿瘤事业一部总经理,同意聘任毛 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肿瘤事业二部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相关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史赫娜女士、毛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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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历

史赫娜女士 ,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临 床医学学士,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研究所血液病医院临床医生、上海罗氏 制药公司销售经理、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全国院长项目高级经理。史赫娜女士于 2011 年加入贝达药业,先后担任大区销售经理、大区销售总监、大区销售总经 理,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肿瘤事业一部总经理。史赫娜女士具有十五年以上药 品销售管理经验,沟通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团队管理和抗肿瘤药物品牌推 广运作能力强,具有领导营销团队在创新药市场化阶段实现快速发展和赢得市场 份额的领导力,对国际和国内抗肿瘤药物的发展和趋势有很好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尤其对中国创新药发展有充分的认知和独到见解。

截至本公告之日,史赫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浙 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成投资”)1.41%的权益, 贝成投资持有公司 23,527,8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贝昌”)0.32%的 权益,杭州贝昌持有公司 7,278,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史赫娜女 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史赫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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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波先生 ,1968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士,曾任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医师、上海罗氏制药公司大区销售总监,2011 年加入贝达药 业,先后担任大区销售总监、大区销售总经理,2019 年 7 月被聘为公司肿瘤事 业二部总经理。毛波先生具有二十年以上医药销售从业经验,对医药市场营销有 深刻认知,在抗肿瘤药物的销售管理、学术推广、品牌建设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之日,毛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贝成 投资 1.73%的权益,贝成投资持有公司 23,527,8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 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贝昌 0.26%的权益,杭州贝昌持有公司 7,278,408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毛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毛波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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