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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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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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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 论和审核,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先生提名刘峰先生、范建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 提名ZEHONG WAN(万泽红)先生为公司首席化学家候选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 仔细审查,我们认为:

1、本次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2、推荐的副总裁候选人刘峰先生和范建勋先生、首席化学家候选人ZEHONG WAN(万泽红)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本次提名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 公司高管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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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丁利华 赵骏

2018 年7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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