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0, 2017

55541_rns_2017-08-20_c70b2218-2157-4b92-b14d-405c5568856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YINXIANG WANG 先生和YING DU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 JIABING WANG 先生、余治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经仔细审查,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

2、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本次提名符合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董事 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丁利华 赵骏

==> picture [10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7 年8 月18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