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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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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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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瑞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普基因”)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 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和关联方瑞普基因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 为,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对上市公司在业务推进上形成有力的支持和促进, 双方的合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与杭州瑞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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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丁利华 赵骏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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