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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sun Ener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25, 2008

56916_rns_2008-04-25_90cefa3d-1756-4461-a547-4ca65614507c.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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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 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 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情 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当年度述职报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证券投 资情况、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