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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sun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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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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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11 月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发出的《关于不予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2541 号),文件内容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 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 年10 月21 日 举行2015 年第87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本次重组你 公司违反公开承诺。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
未达到3 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以核准的决 定。
你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 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 年11 月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同意原方案不做调整,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员会的审核 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完善,补充、修订和 完善申请材料,并尽快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