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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ORE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l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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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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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1-039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珠海高瓴”)、HH LPPZ(HK)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高瓴”)、 宁波高瓴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高瓴”,同珠海 高瓴、香港高瓴为一致行动人)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0,218 股,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0.33%减少至 9.13%,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以下合称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0,218 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权益 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1、珠海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7671(集中办公区)

2、香港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HH LPPZ(HK)Holdings Limited
住所 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

3、宁波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宁波高瓴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2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2日,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HH
无限售条
LPPZ(HK)Holdings 件流通股 41,438,995 10.33% 36,598,777 9.13%
Limited、宁波高瓴智远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41,438,995 10.33% 36,598,777 9.13%

注:

1、2021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珠海高瓴、香港高 瓴、宁波高瓴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6,80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

2、2021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截至2021年6月7 日,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361,276股,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1,438,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3、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 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珠海高瓴、香港高瓴、 宁波高瓴在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667,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珠海高瓴、 香港高瓴、宁波高瓴在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4,1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 2021年7月12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4、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