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STOR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2, 2021

57800_rns_2021-01-12_c4e178ae-01a1-4bf6-87d5-558105f32ed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1-001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 式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 4 亿元借款本金、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截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431,264,232.94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良品 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固定资产 借款合同》(编号:42011801-2021 年(营营)字 0002 号),约定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向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借款金 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整,借款用途是良品铺子休闲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借款 期限为 144 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33 年 1 月 10 日止。同时,公司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42011801-2021 年营营(保)字 0001 号),为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及 2020 年 11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

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39)。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全称):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2、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

《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本金数额为人民 币(大写)肆亿元整。

  •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壹佰肆拾肆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33

年 1 月 10 日止。

  • 4、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5、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解除 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 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 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 6、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次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 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争议解决

《保证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

《保证合同》自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 办理担保手续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签署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手 续,授权期限为一年时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担保手续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签署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手续,授权期限为一年时间,自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及 2020 年 11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31,264,232.94 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30.47%。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