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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LINK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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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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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嘉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603206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PT XING SHENGZE TECHNOLOGY INDONESIA |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5,000.00 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83,445.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7.7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兴晟泽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兴晟泽”“担保方”)的二级全资公司 PT XING SHENGZE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兴晟泽印尼有限公司”“兴 晟泽印尼”)的业务发展需要,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以下简称:中兴通讯)要求南京兴晟泽对兴晟泽印尼与中兴通讯签署的合同义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南京兴晟泽同意与中兴通讯签署《担保函》,保证金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保函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 起两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提供的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兴晟泽为其下属二级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南京兴晟泽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PT XING SHENGZE TECHNOLOGY INDONESIA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興晟澤國際有限公司(10%)、興晟澤香港有限公司(90%) | |
| 法定代表人 | 韩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成立时间 | 2025年5月6日 | |
| 注册地 | Soho Residences 32 Floor Unit 25,Jalan Letnan Jenderal Siswondo Parman,Nomor 28,RT.003 RW.005,Desa/Kelurahan Tanjung Duren Selatan,Kec.Grogol Petamburan,Kota Adm.Jakarta Barat,Provinsi DKI Jakarta | |
| 注册资本 | 100亿印度尼西亚卢比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 | |
| 经营范围 | 无线电信活动、电力传输线路的建设与维护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79,886.57 | |
| 负债总额 | 622,024.91 | |
| 资产净额 | 357,861.66 | |
| 营业收入 | 568,786.05 | |
| 净利润 | 3,758.80 |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南京兴晟泽股东会决议,同意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之间就中兴通讯与兴晟泽印尼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兴晟泽印尼有 限公司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兴晟 泽印尼有限公司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中兴通讯因实现全部债权 所支出的费用等,但保证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保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约定的最 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即 2030 年 12 月 31 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兴晟泽印尼业务发展的需要,全面支持兴晟泽印尼海外业务的开拓, 在综合考虑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 提供履约担保。兴晟泽印尼作为南京兴晟泽二级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 定,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兴晟泽依据其《公司章程》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兴晟泽印尼业务发展所需提供的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445.00万元(不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31,387.6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8%。公司不 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