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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LINK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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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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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鹰)

本人作为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3 年 8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连云港市邮电局工程师;198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连云港市电报科副科长、副书记;1993 年 2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连 云港市通信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连云港市邮电 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连云港市邮电局 党委副书记;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连云港市邮政局副局长(主持)、 副书记(主持);2000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历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程建设部总经理、网络部总经理、资深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省通信学会秘书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本人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 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 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下:
独立董
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出席次数
王鹰 4 4 1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 点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涉及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等事项;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 1 次专门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参加了 1 次专门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进行讨论。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重大事项 及资金往来情况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 年报期间,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等报告;全面了解公 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独 立有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在上证e互动等公开平台对公司 的提问,要求公司落实相关提问并积极解决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到公司现场办公和调研,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等,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

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本人在此期间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 并就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服务的有效性,更好地适 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了公开选聘。最终经 过公司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此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嘉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 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 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客观、公正的体现了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 况、公司的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 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鹰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