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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echnic (Shanghai)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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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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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24日召 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62.0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6,21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10,331.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878.12 万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18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玄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 | 437780710681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 | 435180722514 |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10921423310107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10921423310117 |
| 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 03004354507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 8110201013401267735 |
| 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2964944 |
| 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000105701909 |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70010122002964944)予以销户,并 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 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东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 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