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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EC — AGM Information 2026
Mar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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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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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08 聯德 公司提供
|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15/03/11 | 發言時間 | 17:48:26 |
| 發言人 | 鄧瑞玲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3)3286800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3/11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4年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4月13日 (週一)上午9時起至115年4月23日(週四)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郵寄者以 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 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 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 路69號6F,電話(03)328-6817。 4.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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