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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Oct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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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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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 2022-041 债券代码: 123075 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汪群峰受全体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11 月7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汪群峰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 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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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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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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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文名称:Wuxi Best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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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立日期:1997 年0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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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777(A10)-20 层(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 区胡埭镇合欢西路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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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上市日期:2017 年0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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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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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票简称:贝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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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票代码:3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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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定代表人:曹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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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会秘书:陈斌
11、公司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 号
12、邮政编码:214161
13、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14、传真:0510-82475767
1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群峰,其基本情况如
下:
汪群峰,男,1968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曾任无锡市 审计局副处长、无锡市新区审计局副局长、无锡市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无锡市新 区招商五局局长、无锡市新区服务业招商局局长、无锡空港产业园副主任、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副所长,现任江苏普信集团总裁、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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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 年10 月1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 年11 月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11 月2 日-2022 年11 月4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当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 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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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深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 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 号
邮政编码: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真:0510-8247576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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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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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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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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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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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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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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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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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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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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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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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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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汪群峰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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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汪群峰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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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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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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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 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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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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