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rry Genomic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Dec 21, 2014
53769_rns_2014-12-21_79b3ef1d-2c20-438d-8b2a-c92693f02870.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天兴仪表 股 票 代 码 : 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刘霞 | 刘勇 | 刘俊 | 高艺秋 | 王学香 | 陈志林 |
|---|---|---|---|---|---|---|
| 住所 | 成都市青 羊区草堂 路号栋 楼号 |
四川省犍 为县玉津 镇正东街 号幢单 元号 |
四川省犍 为县玉津 镇正东街 号幢单 元号 |
成都市青 羊区草堂 路号栋 楼号 |
四川省犍 为县玉津 镇正东街 号幢单 元号 |
四川省彭 州市天彭 镇朝阳北 路号栋* 号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 现代工业 港南片区 正港路268 号 |
郫县成都 现代工业 港南片区 正港路268 号 |
郫县成都 现代工业 港南片区 正港路268 号 |
成都市青 羊区草堂 路号栋 楼号 |
郫县成都 现代工业 港南片区 正港路268 号 |
郫县成都 现代工业 港南片区 正港路268 号 |
| 股份变动 性质 |
增加 | 增加 | 增加 | 增加 | 增加 | 增加 |
签署日期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兴仪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兴仪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兴仪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经天兴仪表股 东大会批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方能执行。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 公司、本公司、天兴 仪表、上市公司 |
指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兴集团 | 指 |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兴仪表58.86%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霞、刘勇、刘俊、高艺秋、王学香、陈志林 |
| 老肯医疗 | 指 | 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资产 | 指 | 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 |
指 | 天兴仪表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刘霞、刘勇、 刘俊等58名自然人股东及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智投资顾问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所持有的老肯医疗合计100%股权,同时, 向控股股东天兴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报告书 |
指 | 刘霞、刘勇、刘俊、高艺秋、王学香、陈志林签署的《成都天 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天兴仪表与刘霞、刘勇、刘俊等58名股东自然人及天津红杉聚 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德智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4 年12 月9 日 签署的附条件生效《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之协议书》 |
| 《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 |
指 | 天兴仪表与刘霞、刘勇、刘俊于2014 年12 月9 日签署的附条 件生效的《刘霞、刘勇、刘俊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天兴仪表与天兴集团于2014 年12 月9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 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指 人民币元
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刘霞
| 1、刘霞 | |||
|---|---|---|---|
| 姓名 | 刘霞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290119671215**** |
| 住所 |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号栋楼号 |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 、刘勇
| 2、刘勇 | |||
|---|---|---|---|
| 姓名 | 刘勇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112319700417**** |
| 住所 |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正东街号幢单元号 |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3 、刘俊
| 3、刘俊 | |||
|---|---|---|---|
| 姓名 | 刘俊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110219730905**** |
| 住所 |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正东街号幢单元号 |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4 、高艺秋
| 4、高艺秋 | |||
|---|---|---|---|
| 姓名 | 高艺秋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130219910822**** |
| 住所 |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号栋楼号 | ||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号栋楼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5 、王学香
| 5、王学香 | |||
|---|---|---|---|
| 姓名 | 王学香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1292919740226**** |
| 住所 |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正东街号幢单元号 |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6 、陈志林
| 6、陈志林 | |||
|---|---|---|---|
| 姓名 | 陈志林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012619720211**** |
| 住所 |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北路号栋*号 | ||
| 通讯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刘霞、刘勇、刘俊为姐弟关系,刘霞与陈志林为夫妻关系,刘霞与高艺秋为 母女关系,刘俊与王学香为夫妻关系。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天兴仪表主营业务为汽车、摩托车仪表和车用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面对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微车市场不景气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得总体生产经营情况维持基本稳定,但受原材料价格与劳动 力成本的上涨、产品售价下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天兴仪 表希望依托资本市场快速切入医疗器械行业,实现业务转型与跨越式发展,改善 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老肯医疗兼具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特点,期待利用上市公司多样化的 融资渠道将解决其资金束缚,为实现快速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天兴仪表股份的计划
本次交易后,刘霞、刘勇、刘俊、高艺秋、王学香及陈志林在未来 12 个月 内暂时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兴仪表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购买资产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持有的老肯医疗 60.34%的股权认购本 次天兴仪表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兴仪表股份数量由 0 股增至 36,822,008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0%增至 16.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方案
(一)老肯医疗评估作价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为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 对老肯医疗 100%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67,300 万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 次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为 67,000 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采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股票交易均价 12.19 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0.98 元/股。
此发行价格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若天兴仪表股票在定价基准日(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调整。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天兴仪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天兴仪表向控股股东天兴集团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9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尚需天兴仪表股东大会批准。若天兴仪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定价 67,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594,235,809 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0.98 元/股计算,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54,119,840 股。同时,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807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0.98 元/股计算,向天兴仪表控股股东天兴集团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39,162 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募 集资金完成后,天兴仪表股本将从 151,200,000 元增加至 223,359,002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天兴仪表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兴仪表 36,822,008 股股份,占天兴仪表本次交易完成 后股本总额的 16.49%,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易完成前后持有天兴仪表股权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刘霞 | - | - | 14,118,273 | 6.32% |
| 刘勇 | - | - | 10,187,229 | 4.56% |
| 刘俊 | - | - | 10,187,229 | 4.56% |
| 高艺秋 | - | - | 1,310,348 | 0.59% |
| 王学香 | - | - | 770,914 | 0.35%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 陈志林 | - | - | 248,015 | 0.11% |
|---|---|---|---|---|
| 合计 | - | - | 36,822,008 | 16.49% |
(四)股份锁定与质押
1 、向刘霞、刘勇、刘俊发行的股份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刘霞、刘勇、刘俊所获取天兴仪表本次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刘霞、刘勇、 刘俊在 2015 年至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期间, 可用于质押的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兴仪表股份(股票)数如下:
2015 年,刘霞可用其持有的不超过 3,306,871 股天兴仪表股份(股票)为 2014 年金字第 7014170001 号《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及(成)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 000287 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担保;
在老肯医疗 2015 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达 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刘霞、刘勇、刘俊截至 2016 年末累计可以质押的 股份数额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额≦2015 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 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刘霞、刘勇、刘俊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兴仪表股份
在老肯医疗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截至天兴仪表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老肯医疗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刘霞、刘 勇、刘俊累计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额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额≦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 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刘霞、刘勇、刘俊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兴仪 — 表股份 刘霞、刘勇、刘俊已补偿的股份数)
2 、向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股份
高艺秋、王学香、陈志林依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所取得的天兴仪表股 份,自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天兴仪表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任何人成为天兴仪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 员还需遵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限售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股份锁定 安排进行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刘霞、刘勇、刘俊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 中刘霞、刘勇、刘俊对老肯医疗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的盈利进行了承诺, 并约定了相应的补偿方式,原则如下:
1 、刘霞、刘勇、刘俊的盈利承诺
根据公司与刘霞、刘勇、刘俊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老肯医疗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承诺净利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承诺净利润 | ||||||
| 年度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
| 承诺净利润 | 4,600万元 | 5,500万元 | 6,600万元 | |||
| 累计承诺净利润 | ||||||
| 年度 | 2015 年 | 2015 年及2016 年达到 | 2015 年、2016 年及2017 年达到 | |||
| 累计承诺净利润 | 4,600万元 | 10,100万元 | 16,700万元 |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老肯医疗在盈利承诺期内的任意一个会计年 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刘霞、刘勇、刘俊应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天兴仪表进行补偿。
2 、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盈利承诺期内,天兴仪表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老肯医疗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 核,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老肯医疗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3 、补偿方式及数额
根据天兴仪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盈利承诺期内的 任意一个会计年度老肯医疗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前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 刘霞、刘勇、刘俊应分别按照 40.94%、29.53%、29.53%的比例向天兴仪表进行 补偿;在各自补偿金额内,补偿方式优先为股份补偿,若在本次交易中刘霞、刘 勇、刘俊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刘霞、刘勇、刘俊以现金补偿; 并且刘霞、刘勇、刘俊就现金补偿部分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 1 )股份补偿
在盈利承诺期内,刘霞、刘勇、刘俊向天兴仪表进行股份补偿的,天兴仪表 有权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之日起 60 日内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并注 销刘霞、刘勇、刘俊持有的天兴仪表股票以进行补偿,当期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老肯医疗 100%股份的交 易总价格/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天兴仪表在盈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股份补偿数量应调整 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天兴仪表在盈 利承诺期内分配现金股利的,该等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天兴仪表回购并注销上述应补偿股份事宜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 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刘霞、刘勇、刘俊在上述情形发 生后的 60 日内,将该等股份按照天兴仪表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霞、刘勇、刘俊之外的其他股东各自所持天兴仪表股份占其 他股东所持全部天兴仪表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天兴仪表其他股东。
各方确认,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 2 )现金补偿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若刘霞、刘勇、刘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数不足补偿,则不足部分由刘 霞、刘勇、刘俊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补偿,刘霞、刘勇、刘俊应在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之日起 60 日内将应向天兴仪表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天兴仪 表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当期应补偿的现金数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老肯医疗 100%股份的交易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各方确认,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现金不冲回。无论如何,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 即 67,000 万元。
( 3 )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盈利承诺期届满时,天兴仪表将对老肯医疗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聘请具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老肯医疗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盈利承诺期届满时,如:老肯医疗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 易中天兴仪表向刘霞、刘勇、刘俊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额,则刘霞、刘 勇、刘俊应分别按照 40.94%、29.53%、29.53%的比例向天兴仪表另行补偿,在 各自补偿金额内,补偿方式优先为股份补偿,若在本次交易中刘霞、刘勇、刘俊 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刘霞、刘勇、刘俊以现金补偿;并且刘霞、 刘勇、刘俊就现金补偿部分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刘霞、刘勇、刘俊应在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查意见之日起 60 日内向天兴仪表补偿完毕。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老肯医疗期末减值额-盈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 数量×发行价格-盈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数)/发行价格
各方确认,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刘霞、刘勇、刘俊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 现金补偿,但无论如何,老肯医疗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本次交易 价格,即 67,000 万元。
三、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公司、深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圳市德智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方案,且均已同意签署交易合同。天兴集团审议通过了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事项;
2014 年 12 月 9 日,天兴仪表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签署《资产购买协议》、《股份认购协 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 核准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兴仪表于本次交易前无股权投资关系,未与天兴仪表发 生交易。
五、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天兴集团持有天兴仪表股权关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天兴集团 | 89,002,000 | 58.86% | 107,041,162 | 47.92% |
| 刘霞 | - | - | 14,118,273 | 6.32% |
| 刘勇 | - | - | 10,187,229 | 4.56% |
| 刘俊 | - | - | 10,187,229 | 4.56% |
| 高艺秋 | - | - | 1,310,348 | 0.59% |
| 王学香 | - | - | 770,914 | 0.35% |
| 陈志林 | - | - | 248,015 | 0.11% |
| 其他股东 | 62,198,000 | 41.14% | 79,495,832 | 35.59% |
| 合计 | 151,200,000 | 100% | 223,359,002 | 100.00% |
本次交易前,天兴集团持有天兴仪表 89,002,000 股,持股比例为 58.86%。 本次交易后合计持有天兴仪表 107,041,162 股,持股比例为 47.92%。因此,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买卖天兴仪表股票的行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刘霞、刘勇、刘俊、高艺秋、王学香、陈志林身份证复印件;
2、 刘霞、刘勇、刘俊等 58 名自然人及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智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天兴仪表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购买资产协议》;
3、天兴仪表与刘霞、刘勇、刘俊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4、天兴仪表与天兴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购协议》;
-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址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成都市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十陵镇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电话:86-28-84613721 传真:86-28-84600581
联系人:叶秀松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霞 刘勇 刘俊 高艺秋 王学香 陈志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 道办事处来龙村 |
|
| 股票简称 | 天兴仪表 | 股票代码 | 00071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刘霞、刘勇、刘俊、高艺秋、 王学香、陈志林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 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68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否√ 备注:第一大股东系成都天 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否√ 备注:实际控制人系吴进 良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6,822,008股 变动比例:增加16.4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无 备注:不适用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无 备注: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霞 刘勇 刘俊 高艺秋 王学香 陈志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