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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 Genomic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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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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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 0 0 0 7 10 证 券 简 称 : 天 兴 仪 表 公 告 编 号 : 2015-02 3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3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 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外东十陵镇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报告》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说明:第 8、9 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逐个表决,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 1-7 项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 公告;第 8-9 项议案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 股凭证。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22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 年 6 月 22 日下午 5:00 前送达或传真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710。

2.投票简称:天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天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除累积 投票议案外的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 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

4

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3 《2014年度财务报告》 3.00
议案4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5 《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00
议案6 《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一) 选举非独立董事 ——
子议案(1) 选举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01
子议案(2) 选举陈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02
子议案(3) 选举邱辉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03
子议案(4) 选举李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04
(二) 选举独立董事 ——
子议案(5) 选举曾廷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1
子议案(6) 选举程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子议案(7) 选举唐兵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议案9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子议案(1) 选举黄春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0.01
子议案(2) 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0.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7),在"委托数量"项 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8、议案 9),在"委托数量"项下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 8(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4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4 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 8(二)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3 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 9 选举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2 名监事候选人的 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股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联系电话:(028)84613721

传 真:(028)84600581

联系人:左炯 石琼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天 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 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1.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审 议事项投票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议案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 《2014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4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 《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6 《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票数
议案8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一) 选举非独立董事 ——
子议案(1) 选举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子议案(2) 选举陈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子议案(3) 选举邱辉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子议案(4) 选举李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 选举独立董事 ——
子议案(1) 选举曾廷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子议案(2) 选举程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子议案(3) 选举唐兵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9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子议案(1) 选举黄春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子议案(2) 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文武,男,1964 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西南财大会计学院讲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2.陈绪强,男,1966 年生,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天兴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处处长、机加分厂厂长、生产制造部部长、副总经 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3.邱辉祥,男,1972 年生,财会大专,曾任成都华西光学电子仪器 厂财务主管、广东三水大鸿制釉有限公司会计、上海大鸿制釉有限公司财 务主管。现任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成都通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11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4.李宝,男,1969 年生,本科,经济师,曾任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 总经办秘书、修理厂厂长助理、成都通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现任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廷敏,男,1954年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 授。曾任四川省商业学校教师、四川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教研室主任、 成都理工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经济实验室主任(兼)、重庆东源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金宇车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2.程宏伟,男,1970 年生,博士后,会计学教授。曾任成都理工大 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学与公司金融系主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3.唐兵兵,女,1972 年生,大学本科。曾任四川皮革工业总公司职 员、法务处法律顾问,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四川君合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律师,金宇车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附件四: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春勤,女,1962 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南山合资公司经营 管理副部长、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秘书、配套处副处长、采 购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办副主任、审计部部长,现任成都 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成都天兴仪表(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纪检监察部部长。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2.张劲松,男,1968 年生,大学学历,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科长。现任成都通德实业有限 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