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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GANG STEEL PLAT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ug 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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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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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 号 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本钢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核了本钢集团财务公司 的风险评估说明,本公司对本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
-
一、本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本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本钢财务 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附: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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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 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和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发起设立, 其中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0,000 万元,占 90%;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 5%;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 5%。公司注册资本业经本溪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本华会师验 字【2014】第 5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4)第 567 号文件《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 复》,并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取得注册号为 210000004972197 的营业执照及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权结构为: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为: | |
|---|---|
| 公司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90% |
| 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 | 5% |
| 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 |
| 合计 | 100% |
公司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晓芳
公司注册地: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10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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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 ( ) 控制环境
1、治理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董事会成员 5 名,监事会成员 3 名。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经理 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为股东会的执 行机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担负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展战略设计和推动公司财 务预算、财务决算、年度经营计划管理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等职责;监事会向股东会 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 主持,总经理对会议决议有最终决定权。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公司设置 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结算、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 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 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划分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了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部、结算 营业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本钢集团财务公司部门 职责及岗位设置》、《授权管理制度》,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和重大事项的有效管 理体系,公司审计稽核部相对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 核,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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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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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
监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综 计 结 风 审
合 划 信 算 险 计
管 财 贷 营 管 稽
理 务 部 业 理 核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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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内部稽核部门, 通过设置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岗位,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部门在 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 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 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本公司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相关制 度,包括:《风险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等。
( 三 ) 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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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银 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利率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 法,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保 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公司采取银行 账户二级联动模式,通过银企直联方式实现资金归集、下拨结算,公司严格保障结 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 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和带章外出制约机制。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 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融 资租赁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 资管理办法》、《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贷资产 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 体系。
公司制订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对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及议 事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信贷类业务须经信贷审查委员会出席会议委员进行集 体审议,对于表决事项,获得“同意”票占参加会议委员总票数二分之一以上即视 为通过;获得“同意”票未达到参加会议委员总票数二分之一以上,但加上“有条 件同意”票数达到参加会议委员总票数二分之一以上,在满足提出“有条件同意” 委员的要求后,重新组织上会讨论;其余情况视为不通过。对于一般信贷业务,经 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对信贷审查委员会的意见 具有一票否决权,但总经理没有一票同意权。对于重大信贷业务,经信贷审查委员 会审议和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建立了完整 的信贷档案,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记录、贷款合同、保 证合同等,并定期进行稽核检查。
3、风险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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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授权管理办法》、《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行为守则》、《反洗钱工作 管理办法》、《离任、离岗稽核管理规定》、《稽核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建立 了统一领导、独立监控、贯穿过程、量化指标、综合考核、奖惩分明的风险管控体 系。
公司实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以服务为核心,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 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 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有效控制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稽核工作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 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各项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处罚和风险提示,以促进合规经营 和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稽核人员在每年初订立全年的稽核工作计划, 确定稽核目标及本年度的稽核工作重点,并报董事会批准。年度终了,对全年的稽 核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和考核。在稽核过程中,根据稽核项目、内容选择日常稽核 或专项稽核等稽核方式,对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被稽核单位和个人及 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分析、传递、报告和使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系统,提高 决策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制定 了《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结算业务管 理水平,有效防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 三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 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资金业务风险控制程序, 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信贷管理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 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投资业务风险控 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述内部控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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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较为合理。
三、 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 ( ) 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17,557.54 万元,吸收存款 115,402.89 万元, 存放同业存款 134,526.08 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74,626.63 万元,2015 年 1 至 6 月 末实现营业收入 2,367.57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2,262.3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96.78 万元。
( 二 ) 管理情况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 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 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风险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 法》、《银监局监管统计报表管理办法》、《审计稽核管理办法》、《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及行为守则》、《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授权管理办法》、《母公司风险隔离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 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 三 ) 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100.26%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0,不高于资本总额。
-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和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之和不得高于
70%:
公司无长期投资及证券投资业务。
-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 0,不高于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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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公司无自有固定资产。
( 四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吸收存款 115,402.89 万元,上市公司(本钢板材股份 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存款 825.51 万元,上市公司在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 存款余额的比例为 0.72%,未超过 30%,未有贷款。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 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支付的情况。
综上,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照银 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本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 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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