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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ngmate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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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0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4,188,354.78 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和拟置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57,523,33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854,998.5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50,425.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304,573.3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64 号《验资报告》。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专户用途 拟分配金额
1 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16,161.46
2 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69.00
合计 25,230.46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因美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52 号),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企业数 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 94,188,354.78 元。因此,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 94,188,354.78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
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33,223.00 16,161.46 8,207.69 8,207.69
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
升级项目
12,497.75 1,500.00 1,211.15 1,211.1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3,000.00 7,569.00 -- --
合 计 78,720.75 25,230.46 9,418.84 9,418.84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 决。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94,188,354.78 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94,188,354.78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94,188,354.78 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94,188,354.78 元人民币。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 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 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 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