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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ngmat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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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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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7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延长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 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期限为 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1 年 5 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 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 号),批 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1 年 6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 日。同 时,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 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 日。
除上述期限外,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 日止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 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的事项,并同意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