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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LONG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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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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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6,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8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415,054.85 元,少于《贝隆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32,016.00 20,587.4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6,590.00 4,237.61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7,716.44
合计 50,606.00 50,606.00 32,541.5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 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贝隆精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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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