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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LONG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Dec 17, 2025

56363_rns_2025-12-17_d115eb2a-cc6e-44a5-ba30-c4213cc3729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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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晓斌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华辉、蔡志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12 月3 日至2025 年12 月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决
议等;
(3)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制度执行情况,了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情况;
(4)了解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5)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从事同业竞争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晓斌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华辉、蔡志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12 月3 日至2025 年12 月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决
议等;
(3)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制度执行情况,了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情况;
(4)了解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5)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从事同业竞争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建设及运作情况;
(3)查阅公司内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资料,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3)查阅公司刊登的各类型公告,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4)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公司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征信报告,核查公司担保信息;
(3)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4)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重大投资的情形。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资料,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3)查阅公司刊登的各类型公告,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4)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公司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征信报告,核查公司担保信息;
(3)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4)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重大投资的情形。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资料,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3)查阅公司刊登的各类型公告,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4)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公司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征信报告,核查公司担保信息;
(3)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4)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重大投资的情形。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明细账,核对是否存在差异;
(5)查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明细账,核对是否存在差异;
(5)查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业绩变动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相关决议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记录;(3)查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业绩变动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相关决议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记录;(3)查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业绩变动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了解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相关决议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记录;(3)查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净利润下滑

上市公司2025 年1-9 月净利润为1,763.56 万元,较2024 年同期同比下降 32.22%,主要系:新业务VCM 马达精密结构件的量产持续投入人力及设备等资源, 且受制于初期工艺技术优化和良率爬升,阶段性增加开发和量产人力,导致成本 增加拉低毛利率;2024 年二季度,公司位于舜贝路4 号的新厂房全部转入固定资 产,并陆续投入装修、设备,使得厂房折旧及装修摊销增加所致;为应对当前的 竞争环境,夯实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外部顾问 进行人力资源和精益管理等咨询,相关管理费用增加影响当期业绩。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管理层关注净利润下滑的原因,积极采取多项针对性 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二)募投项目更改实施地点并延期

2025 年9 月26 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并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将实施 地点由“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4 号主楼一至二层生产区域”变更为“浙江省余姚 市舜贝路4 号主楼一至三层生产区域、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 号主楼一至三 层生产区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余姚市舜 贝路4 号主楼一、二层研发区域”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4 号主楼一、二 层研发区域、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 号主楼一层研发区域” ,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 年1 月22 日调整为2027 年1 月22 日。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应按照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与 投产进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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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416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