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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ken Energy Group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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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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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 2021-00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0年11月25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6),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计划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2 月31日合计减持不超过133875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0.67% ),于 2021年1月 1日至2021 年6月 15 日合计减持不超过 13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

截至2021年3月17日,戴美琼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 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戴美琼女士未实施减持计

划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戴美琼女士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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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美琼 首发限售股 5355000 2.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戴美琼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 3、戴美琼女士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戴美琼女士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戴美琼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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