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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Worldia Diamond Tools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0

Jul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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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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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8 证券简称: 沃尔德 公告编号: 2020-03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

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达晨银雷高新(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 银雷”)持有本公司股份3,762,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北京启 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汇德”)持有本公司股份3,526,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唐文林 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8,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宗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23,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5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树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达晨银雷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3,40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5%。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晨银雷于2020 年4 月30 日获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 受比例限制。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

1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

2、启迪汇德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3,526,98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 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贵公司总股本的4.41%。根据《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启迪汇德于2014 年4 月22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D2680,并于2020 年5 月21 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受比例限制。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

3、因个人资金需要,唐文林、张宗超、李树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 个交易日后的2020 年8 月20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 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唐文林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112,0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张宗超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05,9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13%。李树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11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 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于 2020 年7 月23 日收到股东达晨银雷、启迪汇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唐文林、张宗超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树辉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达晨银雷高 5%以下股东 3,762,720
4.70%
IPO 前取得:3,762,720 股

2

新(北京)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北京启迪汇
德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3,526,980
4.41%
IPO 前取得:3,526,980 股
唐文林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48,380
0.56%
IPO 前取得:448,380 股
张宗超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23,807
0.53%
IPO 前取得:423,807 股
李树辉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68,660
0.59%
IPO 前取得:468,660 股

注 1 :张宗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3,860 股,通过北京同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09,947 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80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达晨银雷
高新(北
京)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不超过:
3,400,00
0 股
不超
过:
4.2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4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400,000 股
2020/7/29

2021/1/25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因经营
发展需
要和投
资等财
务安排
北京启迪
汇德创业
不超过:
3,526,98
不超
过: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20/7/2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经营发
展需要

3

投资有限
公司
0 股 4.41% 3,526,98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526,980 股
2021/1/25 和投资
等财务
安排
唐文林 不超过:
112,095
不超
过:
0.14%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2,095 股
2020/8/20

2020/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张宗超 不超过:
105,951
不超
过:
0.1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5,951 股
2020/8/20

2020/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李树辉 不超过:
117,100
不超
过:
0.1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7,1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7,100 股
2020/8/20

2020/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达晨银雷、启迪汇德、唐文林、张宗超、李树辉的股份锁 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1、股东达晨银雷、启迪汇德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

  •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

②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为保持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 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 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意向承诺:

①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 份锁定期的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

②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 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③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④若上述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⑤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⑥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本企业 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股东唐文林、张宗超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5

③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④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⑤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 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⑥本人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 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本承诺。

3、股东李树辉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③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④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⑤本人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

6

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本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拟减持事项与在《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上述人员 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7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 月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