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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Waterte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an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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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暂缓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0.05%,涉及股东人数 1 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黄海涛女士办理 800,000 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解除限售申报工作。现将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向 3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0 万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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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通过公司内网公示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示期间,公司自查发现栾俊杰及陈波 2 名员工的亲属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股票的行为,监事会决定取消上述 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3、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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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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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之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40%。本次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 月 6 日,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已届满。
2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 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注销。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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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0,200.00万元(“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公司2019年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0,983.91万元,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
|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核主要针对和员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绩效考 核表》中的内容进行。根据本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的个 人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达标)、D(不达标)4 个级别,针对不同的考核类别和考核级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数量。 A或B全部解除限售,C按当年计划完成比例解除限售,D不可解除限售。 |
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800,000股。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三、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 2021年1月19日
2 、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具体如下:
| 本次解除限 售股票(万 股) |
本次解锁占授 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本次解锁占目 前总股本的比 例 |
|||
| 授予限制性股 票(万股) |
|||||
| 姓名 | 职务 | ||||
| 黄海涛 |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200 | 80 | 1.91% | 0.05% |
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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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 639,758,848 | 36.50% | 639,758,848 | 36.50% |
| 高管锁定股 | 612,249,148 | 34.93% | 613,049,148 | 34.98%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7,509,700 | 1.57% | 26,709,700 | 1.52%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112,941,447 | 63.50% | 1,112,941,447 | 63.50% |
| 三、总股本 | 1,752,700,295 | 100.00% | 1,752,700,295 | 100.00% |
特此公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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