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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Vastdata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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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记载,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 淀分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3 月11 日,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4,885,476 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252,664,524 股变更为257,55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2,664,524 元变更为257,550,000 元。

目前《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56289355。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56289355。。
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664,524 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550,000元。
第十三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 第十三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 第十三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 第十三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 第十三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 第十三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 第十三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
3 算机系统及辅助设软件服务口、代理 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活动)( 工商局核实为准)。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工商局核实为准)。
4 第十九252,664, 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2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57,55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 股252,664,524 股。 为:普通股257,550,000股。
第一百七 十八条公司指定《证券时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5 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6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
7 当自作出 分立决议之日起10 日内 作出分立决 议之日起10 日 内通知债
通知债权 人,并于30 日内在《 证券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 指定的信
时报》上 公告。 息披露媒体 上公告。
第一百八 十三条公司需要减 少注 第一百八十 三条公司需要 减少注册
8 册资本时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 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
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 少注 清单。公司 应当自作出减少 注册资本
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9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 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