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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Vastdata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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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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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及“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自有资金投入资金进行等额置换,金额共计2,259.68万元,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25,752,8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54.0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9.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3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30,090.03 30,090.03 30,000.00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 15,930.31 15,930.31 5,234.2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 1,100.00 0.00
合计 47,120.34 47,120.34 35,234.24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鉴于以下原因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门在六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