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Vastdata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6, 2026

57458_rns_2026-04-16_970c3b18-68df-4077-850e-1678ef75d57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 10 8566 5588


Grant Thornton

致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 1085565588

传真+86 108556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8043号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海量数据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213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海量数据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海量数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量数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海量数据公司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海量数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Grant Thornton

致同

本专项说明仅供海量数据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img-0.jpeg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img-1.jpeg

img-2.jpeg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2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5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2025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5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2025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4,541.11 - - 241.11 4,300.00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425.03 0.05 - - 425.07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2,890.00 2,760.00 - - 5,650.00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郑州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0.26 - - 0.26 -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北京海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1,540.00 250.00 - - 1,790.00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武汉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0.40 - - 0.40 - 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 / / 9,396.80 3,010.05 - 241.77 12,165.07 / /

img-3.jpeg

img-4.jpeg

社主 蒲智勇
Full name
Sex
出生日期 1971/08/21
Date of birth
工作者位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省派
兼任公司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432024710021411
Identity card No.

img-5.jpeg

img-6.jpeg

img-7.jpeg

img-8.jpeg

img-9.jpeg

img-10.jpeg


img-11.jpeg

姓 及
Full name
姓 到
Sex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年份
Workington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简音

1980-07-25
皖华会计师事务所(皖联合通合院)
540223198007257439

img-12.jpeg

通办办事
1134313550701
北京工作区办
Shengzhuangshengzhuangsheng
北京法源会计咨询会
北京大学
Fax: 0173-6801 2556 电话:0173-6801 133

法源会计师工作单位究竟事项简化
Required one of the Changes of Working Months at the
明年简化
Type: Workday
Date: 2017年1月2日

法源会计师工作单位应当事项简化
Required one of the Changes of Working Months at the
明年简化
Type: Workday
Date: 2017年1月2日

编号 部分职务名单 部分职务名单
01 2017年1月2日 2017年1月2日
02 2017年1月2日 2017年1月2日
03 2017年1月2日 2017年1月2日

印章简约
The following is a copy of the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Workday's


证书序号:0014469

img-13.jpeg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当代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江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1年12月13日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img-14.jpeg

此件仅供于办理专用,
复印无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92343655N

青业执照
(副本)(20-1)

img-15.jpeg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经营范围
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议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谈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偿还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出资额 5235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蓉特广场五层

登记机关
2025年12月09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s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