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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rust&Far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Jul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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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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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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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京西路968 号嘉地中心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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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3 月
4-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引 言 ............................................................................................................. 8 一、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8 第二节 正文 ............................................................................................................. 10 第一部分 关于补充 2019 年年报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 ...................................... 10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0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 10 (二)其他调整.................................................................................................. 10 (三)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2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3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8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8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1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9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9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 19 七、发行人的业务.................................................................................................. 20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20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质...................................................... 20 (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22 (四)主营业务情况.......................................................................................... 23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23 (二)重大关联交易.......................................................................................... 25 (三)同业竞争.................................................................................................. 25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5 (一)自有房产.................................................................................................. 25 (二)租赁房产.................................................................................................. 26 (三)知识产权.................................................................................................. 29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43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0 (一)重大合同.................................................................................................. 50 (二)侵权之债.................................................................................................. 62 (三)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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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十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62 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63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63 十四、发行人的税务.............................................................................................. 63 (一)税种、税率.............................................................................................. 63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64 (三)合规纳税情况.......................................................................................... 65 十五、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65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 65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65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5 十七、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66 十八、结论意见...................................................................................................... 67 第二部分 关于《反馈意见》答复数据更新的补充法律意见 .......................... 68 《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 1............................................................................... 68 《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 2............................................................................... 69 第三节 签署页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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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 指 | 本所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 律意见书(三)》 |
| 发行人、银信科技、公司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银信有限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
| 控股子公司 | 指 |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 公司,包括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数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 司、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 TRUST&FAR NVESTMENT(SINGAPORE)PTE.LTD.、 DRAGON TECHNOLOGIES PTE. LTD. 、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数云科技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 数安科技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 |
| 嘉兴投资 | 指 | 嘉兴数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深圳银信 | 指 | 深圳市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 |
| 参股公司 | 指 |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但未合并报表的子公 司、孙公司,包括北京聚源汇鑫科技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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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限公司、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盈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大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
|---|---|---|
| 本所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 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ZG10090 号)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0]第ZG10096 号)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 《暂行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2020 年修订)》 |
| 《编报规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第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 |
| 《执业办法》 | 指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 《执业规则》 | 指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制定并适时修订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募集说明书》或募集说明 书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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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8]第ZG11242 号、信会师报字 [2019]第ZG11161 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0095 号) |
| 报告期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
| 2019 年年度报告 | 指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 度报告》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 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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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银信科技”)委托,担任发行人 申请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于2019 年8 月16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 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及相应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银 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9 年9 月4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19 年10 月18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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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对发行 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对《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重 大法律事项的变化情况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 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是对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补充,须与原《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 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三)为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释义、简称、声明事项及第一部分引言部分的 内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仅限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 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资料 进行查验的基础上,现依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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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布法律意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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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定某些事项或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 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
(二)本所律师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依赖于 相关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前,银信科技相关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 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 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本所律师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 发行的相关法律事项(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的事项为限)进行了核查验 证,确信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银信科技本次发行所必备法律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五)本所律师同意银信科技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相关文件中部分 或全部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银信科技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银信科技应保证在发布相关文件之前取得本所及本所 律师对相关内容的确认,并在对相关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时,及时知会本所及本所 律师。
(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发行的法律问题发表律师意见,不对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 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 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银信科技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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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正文
第一部分 关于补充2019 年年报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发行 人分别于2020 年2 月27 日、2020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上市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进行了调整,调 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现调整为:
13、转股来源和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可以为新增发的股票或公司回购的 股票(以下简称“回购库存股”)。转股具体方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 股票,以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回购库存股转换形成的股票,均享有与 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二)其他调整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除前 述有关转股来源和转股后的股利分配的调整外,发行人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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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调整并编制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北京银信长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三)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所履行的程序如下:
2020 年2 月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关于〈北京银信 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3 月23 日,发行人召开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 出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决议处于有效期内。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调整事宜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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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一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300231”。
发行人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62955583N 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 号维亚大厦12 层071 室
法定代表人:詹立雄
注册资本:44,210.022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 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事项期间,发 行人符合《证券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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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 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
(2)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3,004,612.51 元、112,514,662.85 元和 135,179,878.65 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和可转债的一般票面利率,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要求。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2.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基于容器技术的 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筹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关于发行证券的一般规定,具体分析 如下:
(1)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161 号)和《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95 号)、发行人2018 年年度 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孰低者作为计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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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据)分别为110,686,440.45、130,481,581.09 元,最近二年连续盈利,符合《暂 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2)经核查,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根据《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于2019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营成果真 实。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 二款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发行人 2018 年现金分红金额为64,491,334.05 元(含税),占发行人2018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32%;根据发行人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拟现金分配62,841,818.70 元(含税),占发行人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46.49%,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暂 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
(4)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四 款规定。
(5)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 主经营管理。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资 金被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关于发行证券的一 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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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关于不得发行证券的规定,不存在如 下情况: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基于容器技术 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本,2013 年修订)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 资金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要求。
(2)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基于容器技术 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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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詹立雄先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 银信科技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符合《暂 行办法》第十八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 行。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6.本次可转债已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 规定。
7.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 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8.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发行已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 利的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以及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情形,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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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符合《暂行办法》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1.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已约 定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 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2.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已约 定回售条款,明确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认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3.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已约 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已约 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并约定“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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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须按《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独立性事宜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及主营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 及发行人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前五大股东分别为: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詹立雄 | 境内自然人 | 109,315,520 | 24.7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03,390 | 2.44 |
| 曾丹 | 境内自然人 | 7,026,800 | 1.5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大数据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它 | 3,186,690 | 0.72 |
| 陈慰忠 | 境内自然人 | 2,219,000 | 0.50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行人股 东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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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 及发行人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詹立雄 | 境内自然人 | 109,315,520 | 24.7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03,390 | 2.44 |
| 曾丹 | 境内自然人 | 7,026,800 | 1.5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大数据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它 | 3,186,690 | 0.72 |
| 陈慰忠 | 境内自然人 | 2,219,000 | 0.50 |
| 乔明德 | 境内自然人 | 2,050,341 | 0.46 |
| 于本宏 | 境内自然人 | 1,705,468 | 0.39 |
| 李毅 | 境内自然人 | 1,004,640 | 0.23 |
| 覃文忠 | 境内自然人 | 1,000,000 | 0.23 |
| 李以锁 | 境内自然人 | 985,552 | 0.22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股票质押情况及发行人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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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
| 詹立雄 | 109,315,520 | 22,130,067 |
七、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质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及其 他证书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内容 | 取得日期 | 颁发单位 |
|---|---|---|---|---|
| 发行人 | 软件企业认定 证书 |
符合《进一步鼓励 软件产业和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的 若干政策》和《软 件企业评估规范》 (标准编号: T/BSIA002-2017) 的有关规定,被评 估为软件企业 |
2019.12.27 | 北京软件和信息 服务业协会 |
|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
已按照GB/T 19001-2016 idt ISO 9001:2015标 准要求建立并实 施了质量管理体 系 |
2019.4.9 | 广州赛宝认证中 心服务有限公司 |
|
| IT服务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
IT服务管理体系 符合标准: ISO/IEC20000-1:2 011《信息技术服 务管理第1部分: 服务管理体系要 |
2018.9.28 | 北京赛西认证有 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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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内容 | 取得日期 | 颁发单位 |
|---|---|---|---|---|
| 求》 | ||||
| 信息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
建立的信息安全 管理体系符合标 准: GB/T22080-2016/I SO/IEC27001:201 3 |
2018.3.22 | 北京泰瑞特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
|
| CMMI-DEV, V1.3成熟度三 级证书 |
已成功获得美国 CMMI研究所 CMMI-DEV, V1.3 成熟度三级 |
2017.7.21 | 国信普道 | |
| 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 |
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
2017.12.6 (复审) |
北京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 方税务局 |
|
| 国家信息技术 服务标准ITSS 研制和应用单 位 |
符合国家信息技 术服务标准企业 |
2019年度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化和软件服 务业司、全国信息 技术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信息技术 服务分技术委员 会、中国电子工业 标准化技术协会 信息技术服务分 会 |
|
| ITSS信息技术 服务运行维护 标准符合性证 书 |
符合工业和信息 化部组织制定的 信息技术服务标 准,达到成熟度壹 级 |
2019.11.22 | 中国电子工业标 准化技术协会信 息技术服务分会 |
|
| 信息系统集成 及服务资质证 书 |
信息系统集成及 服务资质壹级 |
2016.7.15 | 中国电子信息行 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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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内容 | 取得日期 | 颁发单位 |
|---|---|---|---|---|
| 信息系统集成 及服务资质证 书 |
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分项资质壹级 |
2016.7.1 | 中国电子信息行 业联合会 |
|
| 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 |
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
2017.12.6 | 北京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 方税务局 |
|
| 北京银信长远数云 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
建立的质量管理 体系符合标准: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
2017.12.8 | 北京泰瑞特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
| 信息技术服务 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
建立的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体系符 合标准: ISO/IEC20000-1: 2011 |
2017.12.8 | 北京泰瑞特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
|
| 信息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
建立的信息安全 管理体系符合标 准: GB/T22080-2016/I SO/IEC27001:201 3 |
2017.12.8 | 北京泰瑞特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
(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持有新加 坡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100%的股权,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持有新加坡TRUST&FAR INVESTMENT(SINGAPORE)PTE.LTD.、DRAGON TECHNOLOGIES PTE. LTD.以及香港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三家公司100%的 股权。其中,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主要业务系协助发行人进行进口 设备采购,在东南亚开展基础设施运维服务;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DRAGON TECHNOLOGIES PTE. LTD.主要经营境外设备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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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FAR INVESTMENT(SINGAPORE) PTE.LTD.拟从事投资业务,但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除前述内容外,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 营。
(四)主营业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变更;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目前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如下: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序号 | 姓名 | 关联关系 |
|---|---|---|
| 1 | 詹立雄 | 直接持有发行人24.73%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
|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北京银信荣盛投资有 限公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 事、詹立雄配偶郑丹持股30%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 2 | 北京北华荣盛长远投 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 事、詹立雄配偶郑丹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 3 | 新余北华博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95.20%并担任执 行董事的企业。 |
| 4 | 深圳昱元投资有限公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100%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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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
| 司(注) | ||
| 5 | 深圳威嘉投资有限公 司(注)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60.87%的企业。 |
| 6 | 嘉兴北华投资有限公 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80.00%并担任执 行董事、詹立雄配偶郑丹持股20%的企业。 |
| 7 | 前海众创资本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25%并担任执行董 事的企业。 |
| 8 | 嘉兴柏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有50.00%的份额, 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北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9 | 嘉兴月恒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有50.00%的份额, 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北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10 | WAI TIAN HOLDINGS LIMITED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持股100.00%并担任董 事的企业。 |
| 11 | 北京燕园名博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之配偶郑丹持有 22.22%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注:深圳昱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威嘉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9 年6 月24 日注销。
3. 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对外投资”一 节。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原《法律意见书》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6. 其他关联方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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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和协议、发行人就关联交 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资料等,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原《法律意见书》已披露 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外,2019 年7-12 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新增重 大关联交易情形。
(三)同业竞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自有房产
1、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产权证书 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地 | 建筑面积(平方 米) |
用途 |
|---|---|---|---|---|---|
| 1 | 发行人 | X京房权证朝字第 1101152 号 |
朝阳区安定路35 号 |
2,474.85 | 办公 |
| 2 | 发行人 | 闽(2016)厦门市 不动产权第 0100423 号 |
思明区鹭江道96 号之二2606单元 |
61.61 | 办公 |
| 3 | 发行人 | 闽(2016)厦门市 不动产权第 0100432 号 |
思明区鹭江道96 号之二2604单元 |
204.51 | 办公 |
| 4 | 发行人 | 闽(2016)厦门市 不动产权第 0100447 号 |
思明区鹭江道96 号之二2605单元 |
105.18 | 办公 |
| 5 | 发行人 | 闽(2016)厦门市 不动产权第 0100415号 |
思明区鹭江道96 号之二2607单元 |
98.4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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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6 7 8 |
所有权 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地 | 建筑面积(平方 米) |
用途 |
|---|---|---|---|---|---|
| 发行人 | 闽(2016)厦门市 不动产权第 0085771 号 |
思明区鹭江道96 号地下二层第53 号车位 |
48.45 | 办公 | |
| 发行人 | 粤(2019)深圳市 不动产权第 0210642 号 |
南山区铜鼓路华 润城润府二期 (三区)F 座503 |
225.66 | 商务公寓 | |
| 发行人 | 粤(2019)深圳市 不动产权第 0210645号 |
南山区铜鼓路华 润城润府二期 (三区)F座5002 |
229.9 | 商务公寓 |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除上述自有房产外,发行人已与上海地杰置业有 限公司签署了预售合同并支付了相关购房款项,拟购置位于上海市沪南路2157 弄杰创商务中心1 号8 层801 室-822 室的办公场所,合计面积为1,171.87 平方 米。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
(二)租赁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 经营性房产如下:
|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
| 1 | 吴红英 | 发行人 | 南京市胜利村路2号北 楼401-402室 |
324.64 | 2015.4.16-202 0.4.15 |
| 2 | 袁小英 | 发行人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 星城华府景园4号住宅 楼1 单元201室 |
139.9 | 2019.8.1-2020. 7.31 |
| 3 | 刘萍 | 发行人 | 金寨路71号美地阳光大 厦2 幢501室 |
129.08 | 2019.3.1-2020. 2.28 |
| 4 | 何树虎 | 发行人 |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518 号2 号楼1808室 |
53.29 | 2018.10.1-202 1.10.1 |
| 5 | 吴卫国 | 发行人 | 杭州市登云路518号2 号楼1817室 |
57.00 | 2019.4.15-202 1.4.14 |
| 6 | 邱雪良、 梁虞 |
发行人 | 杭州市登云路518号2 号楼1815-1816室 |
106.44 | 2019.3.15-202 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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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
| 7 | 吴昊 | 发行人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207 号蓝色水岸11 楼4 |
210.08 | 2019.6.1-2022. 5.30 |
| 8 | 山东尚 郡企业 管理咨 询有限 公司 |
发行人 |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 号楼1201 |
160.17 | 2019.6.1-2020. 5.31 |
| 9 | 石庆莲、 荣泽华 |
发行人 |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 489号领秀城5栋14层 04室 |
156.30 | 2019.4.9-2020. 4.8 |
| 10 | 冯美彬 | 发行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迎 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 心1 栋1409 房 |
110.60 | 2019.11.10-20 22.11.9 |
| 11 | 成都楚 峰商业 管理有 限公司 |
发行人 | 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88 号1栋2单元楚峰国际中 心3406A |
306.00 | 2019.9.20-202 1.9.19 |
| 12 | 岳燕 | 发行人 |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29 号6 号楼1 单元2102 户 |
110.29 | 2019.4.3-2020. 4.2 |
| 13 | 王晓芳 | 发行人 | 昆明市西昌路33号中央 丽城小区1号楼1单元 20 层2002室 |
92.27 | 2019.2.3-2020. 2.2 |
| 14 | 戴裕惠 | 发行人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 路86号中泉广场1栋 603室 |
118.38 | 2018.4.20-202 1.4.19 |
| 15 | 高德春 | 发行人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 路86号中泉广场上商住 楼1-1501室 |
97.51 | 2019.12.1-202 0.11.30 |
| 16 | 张伟 | 发行人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207号6栋3单元1005 室 |
124.32 | 2019.11.23-20 21.11.22 |
| 17 | 刘强 | 发行人 | 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84 号2 幢2 单元21801室 |
147.17 | 2018.7.1-2021. 6.30 |
| 18 | 鲁如永 | 发行人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 水路305号10号楼1单 元17 层1703 号 |
105.13 | 2019.7.19-202 0.7.18 |
| 19 | 董国津 | 发行人 | 石家庄市桥东区休门街 1号新休门1-2-1404 |
112.48 | 2019.5.6-2021.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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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
| 20 | 鲍建飞、 李俊桃 |
发行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1078 号812室 |
525.00 | 2018.4.10-202 0.4.9 |
| 21 | 鲍建飞、 李俊桃 |
发行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1078 号802室 |
180.00 | 2018.1.22-202 0.1.21 |
| 22 | 宋明贤 | 发行人 | 甘肃省兰州市盐场堡上 川家园3301室 |
105.00 | 2019.5.15-202 0.5.14 |
| 23 | 董香玲 | 发行人 | 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大 街维多利亚广场1号楼 18 层4 单元1804 |
91.79 | 2019.9.1-2021. 8.31 |
| 24 | 金丽娜 | 发行人 | 天河区花城大道20号 805 房 |
219.66 | 2019.8.1-2021. 7.31 |
| 25 | 奚星天 | 发行人 | 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 66-14 号17 号楼1-17-3 |
133.54 | 2019.5.1-2020. 4.30 |
| 26 | 尹秀月 | 发行人 | 大连市甘井子区汇信街 24 号2 单元27 层4 号 |
80.17 | 2019.5.24-202 0.5.23 |
| 27 | 中环地 产平阳 景苑店 |
发行人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12-3-1601 |
120.00 | 2019.1.7-2020. 1.6 |
| 28 | 中福海 峡(平 潭)发展 股份有 限公司 |
发行人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号世界金龙大厦8层 D2C4单元 |
462.00 | 2018.2.1-2021. 1.31 |
| 29 | 深圳疯 蜜摩尔 商业管 理有限 公司 |
发行人 |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六路 泰然苍松大厦南座 1710、1717、1718 |
486 | 2019.11.22-20 21.12.21 |
| 30 | 冉宏、刁 伟华 |
发行人 | 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 27 号15 幢26-5 号 |
78.64 | 2019.12.1-202 1.11.30 |
| 31 | 王金霞 | 发行人 |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 辰发花园11 号楼106室 |
40.41 | 2019.2.11-202 0.2.10 |
| 32 | 李茂方 | 发行人 | 海口市南沙路1号广昌 花园2 栋1305 房 |
87.08 | 2019.2.1-2020. 1.31 |
| 33 | 周少山 | 发行人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凤 小区3号楼2单元102 室 |
76.19 | 2020.1.1-2020.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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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
| 34 | 北京九 鼎房地 产开发 有限责 任公司 |
发行人 | 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 发展大厦10层 1007-1008房间 |
670.00 | 2019.9.24-202 2.9.23 |
| 35 | 北京北 方安华 物业管 理有限 公司 |
数云科技 | 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35 号楼35-8内4层401室 |
62.00 | 2018.12.01-20 20.11.30 |
| 36 | 詹立雄 | 发行人 | 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 远天地-4 号楼2104 |
178.34 | 2018.03.1-202 1.02.28 |
| 37 | 蔡邦业 | 发行人 | 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 1号1号楼2单元2161 室 |
150.89 | 2019.4.12-202 0.4.11 |
| 38 | 张小军 | 发行人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 天未来方舟E1组团 11-13-1 |
110.97 | 2019.7.1-2020. 6.30 |
| 39 | 舒秋翔 | 发行人 | 苏州市滨河路625号5 幢308室 |
19.12 | 2019.9.16-202 0.9.15 |
(三)知识产权
1.专利权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在有效期限内的 专利权如下: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
| 一种带堵头保护 | |||||
| 1 | 套的扎线束带装 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5 2 0296787.0 | 2015.05.10 | |
| 一种可提高路由 | |||||
| 2 | 发行人 | 器数据处理能力 的散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5 2 0900698.2 | 2015.11.12 |
| 3 | 一种机柜告警指 示装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6 2 0551975.8 | 2016.06.11 | |
| 4 | 逻辑卷设定硬盘 | 发明专利 | ZL 2015 1 0228704.9 | 201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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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禁区并利用硬盘 禁区备份配置信 息的方法 |
|||||
|---|---|---|---|---|---|
| 5 | 一种网络机房设 备放置柜 |
实用新型 | ZL 2017 2 1202210.4 | 2017.09.19 | |
| 6 | 一种基于物联网 的智能门禁装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7 2 1157096.8 | 2017.09.11 | |
| 7 | 一种IT业局域网 用型号增强装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7 2 1157098.7 | 2017.09.11 | |
| 8 | 一种云计算服务 器的散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ZL 2017 2 1155635.4 | 2017.09.11 | |
| 为数据副本设定 |
|||||
| 9 | 独立的权重因子 和速度因子的方 法 |
发明专利 | ZL 2016 1 0401472.7 | 2016.06.10 | |
| 一种用于计算机 | |||||
| 10 | 硬件清洁维护的 自动化设备 |
实用新型 | ZL 2018 2 1111175.X | 2018.07.13 | |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在保护期限内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1 | 发行人 | 2007SR06079 | 银行客户柜面业务预 填单系统[简称:客户预 填单系统]V1.0 |
2007.3.1 | 首次发表之日 起50年 |
| 2 | 2007SR17336 | BrowseView ResMonitor综合管理 系统V1.0[简称: BVRM] |
2007.10.17 | ||
| 3 | 2008SR22828 | Informix远程日志拷贝 软件[简称:IRLC]V2.0 |
2007.1.5 | ||
| 4 | 2008SR22832 | 运维管理系统V2.0[简 称:BVRM] |
2008.6.5 | ||
| 5 | 2008SR24699 | 客户预填单系统 V2.0[简称:填单系统] |
2008.1.1 | ||
| 6 | 2010SR066681 | DAS IBMPseries诊断 分析系统V1.0 |
2010.8.1 | ||
| 7 | 2010SR066680 | DAS DB2数据库诊断 | 20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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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分析系统V1.0 | |||||
| 8 | 2010SR066667 | DAS HPItanium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0.9.1 | ||
| 9 | 2011SR048324 | DAS Oracle数据库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0.12.1 | ||
| 10 | 2011SR048327 | DAS SCO Unix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0.12.15 | ||
| 11 | 2011SR048322 | DAS IBM DSStorage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0.12.31 | ||
| 12 | 2011SR089764 | Browse View OMM运 维管理系统V2.0 |
2011.8.31 | ||
| 13 | 2011SR101276 | DAS Sybase数据库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1.10.1 | ||
| 14 | 2011SR101279 | DAS Weblogic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1.10.1 | ||
| 15 | 2011SR101281 | DAS Websphere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1.10.1 | ||
| 16 | 2012SR018266 | BrowseView SRM系 统监控软件V6.0 |
2011.12.15 | ||
| 17 | 2012SR042810 | BrowseView NFA网络 流量分析软件V2.0 |
2012.4.20 | ||
| 18 | 2012SR042842 | DAS EMCCX存储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2.4.20 | ||
| 19 | 2012SR042847 | DAS Cisco网络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2.4.20 | ||
| 20 | 2012SR042815 | BrowseView NNM综 合网络管理软件V2.0 |
2012.4.20 | ||
| 21 | 2012SR042821 | DAS HP EVA存储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2.4.30 | ||
| 22 | 2012SR042834 | DAS RedHat Linux诊 断分析系统V1.0 |
2012.4.30 | ||
| 23 | 2012SR042851 | DAS Tomcat诊断分析 系统V1.0 |
2012.4.30 | ||
| 24 | 2012SR042853 | DAS Windows诊断分 析系统V1.0 |
201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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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25 | 2012SR042858 | DAS Sun Solaris诊断 分析系统V1.0 |
2012.4.30 | ||
| 26 | 2013SR000259 | BrowseView OMM运 维管理系统V3.0 |
2012.10.31 | ||
| 27 | 2013SR017368 | DAS SCO Unix诊断分 析系统V2.0 |
2012.11.30 | ||
| 28 | 2013SR017372 | DAS IBMPseries诊断 分析系统V2.0 |
2012.11.30 | ||
| 29 | 2013SR017378 | DAS IBM DSStorage诊 断分析系统V2.0 |
2012.11.30 | ||
| 30 | 2013SR017381 | DAS HP Itanium诊断 分析系统V2.0 |
2012.11.30 | ||
| 31 | 2013SR017384 | DAS Cisco网络诊断分 析系统V2.0 |
2012.11.30 | ||
| 32 | 2014SR001802 | DAS HP EVA存储诊 断分析系统V2.0 |
2013.10.11 | ||
| 33 | 2014SR001962 | DAS RedHat Linux诊 断分析系统V2.0 |
2013.10.11 | ||
| 34 | 2014SR002125 | DAS Sun Solaris诊断 分析系统2.0 |
2013.10.11 | ||
| 35 | 2014SR002393 | DAS EMCCX存储诊 断分析系统V2.0 |
2013.10.11 | ||
| 36 | 2014SR099304 | TF IBM AIX环境检查 软件V1.0 |
2014.2.1 | ||
| 37 | 2014SR134833 | Te12any远程支持平台 V1.0 |
2014.6.25 | ||
| 38 | 2014SR195535 | TF LINUX环境检查软 件V1.0 |
2014.9.1 | ||
| 39 | 2014SR191828 | TF HP-UX环境检查软 件V1.0 |
2014.9.21 | ||
| 40 | 2014SR188696 | TF Solaris环境检查软 件V1.0 |
2014.10.19 | ||
| 41 | 2015SR021730 | 银信科技高性能数据 挖掘仓库系统V1.0 |
2014.9.25 | ||
| 42 | 2015SR021279 | 银信科技统一运维门 | 201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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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户系统V1.0 | |||||
| 43 | 2015SR021748 | 银信科技一体化运维 管理平台V1.0 |
2014.10.15 | ||
| 44 | 2015SR021248 | 银信科技远程故障智 能预警系统V1.0 |
2014.10.27 | ||
| 45 | 2015SR005458 | TF Oracle环境检查软 件V1.0 |
2014.10.31 | ||
| 46 | 2015SR005461 | PT tool x86刀片服务器 性能数据采集软件 V1.0 |
2014.6.1 | ||
| 47 | 2015SR094770 | 银信科技多维数据实 时展示系统V1.0 |
2014.10.31 | ||
| 48 | 2015SR021742 | 银信科技系统资源使 用异动预测系统V1.0 |
2014.11.2 | ||
| 49 | 2015SR021737 | 银信科技突发事件分 析系统V1.0 |
2014.11.17 | ||
| 50 | 2015SR013859 | TF Cisco环境检查软件 V1.0 |
2014.12.1 | ||
| 51 | 2015SR226073 | 银信科技光盘库软件 V1.0 |
2015.2.1 | ||
| 52 | 2015SR256170 | 银信科技IT服务管理 系统V1.0 |
2015.4.1 | ||
| 53 | 2015SR255184 | 银信科技Analog Informix逻辑日志分析 软件V1.0 |
2015.4.25 | ||
| 54 | 2015SR225403 | 银信科技信息发布门 户系统V1.0 |
2015.5.20 | ||
| 55 | 2015SR225428 | 银信科技微小额贷款 软件V1.0 |
2015.5.21 | ||
| 56 | 2015SR255200 | 银信科技公文管理系 统V1.0 |
2015.5.30 | ||
| 57 | 2015SR226118 | 银信科技网络管理软 件V1.0 |
2015.5.31 | ||
| 58 | 2015SR255187 | 银信科技知识库网络 爬虫软件V1.0 |
2015.6.15 | ||
| 59 | 2015SR254565 | 银信科技档案管理系 | 201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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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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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统V1.0 | |||||
| 60 | 2015SR255191 | 银信科技人力招聘管 理系统V1.0 |
2014.6.25 | ||
| 61 | 2015SR254564 | 银信科技AWRMON 数据库性能集中分析 软件V1.0 |
2014.6.26 | ||
| 62 | 2015SR255176 | 银信科技Healthcheck x86刀片服务器健康检 查软件V1.0 |
2015.7.1 | ||
| 63 | 2015SR254567 | 银信科技天元监控软 件V1.0 |
2015.10.27 | ||
| 64 | 2015SR246933 | 银信科技科研项目管 理系统[简称:科研项目 管理系统]V3.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8月15 日) |
- | |
| 65 | 2015SR246944 | 银信科技信息化项目 立项管理系统[简称:信 息化项目立项管理系 统]V3.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4年11月 20日) |
- | |
| 66 | 2015SR247678 | 银信科技信息化项目 管理系统[简称:信息化 项目管理系统]V3.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7月31 日) |
- | |
| 67 | 2015SR246938 | 银信科技科研项目立 项管理系统[简称:科研 项目立项管理系 统]V3.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8月15 日) |
- | |
| 68 | 2015SR258300 | 银信科技互联网热点 事件分析系统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9月23 日) |
- | |
| 69 | 2016SR025655 | 银信科技技术论坛系 统软件V1.0 |
2015.11.2 | 首次发表之日 起50年 |
|
| 70 | 2016SR015694 | 银信科技Telnet协议转 发记录和回放程序 V1.0 |
2015.11.5 | ||
| 71 | 2016SR015692 | 银信科技DB2数据灾 难恢复工具V1.0 |
201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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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72 | 2016SR025388 | 银信科技LINUX主机 巡检工具V1.0 |
2015.11.16 | ||
| 73 | 2016SR027562 | 银信科技AIX主机巡 检工具V1.0 |
2015.11.16 | ||
| 74 | 2016SR225973 | 银信科技Windows主 机巡检系统V1.0 |
2016.3.16 | ||
| 75 | 2016SR225964 | 银信科技DAServer数 据采集处理系统V1.0 |
2016.3.21 | ||
| 76 | 2016SR226693 | 银信科技工作流引擎 软件V1.0 |
2016.5.28 | ||
| 77 | 2016SR226060 | 银信科技仓管备件管 理平台[简称:仓管系 统]V1.0 |
2016.6.1 | ||
| 78 | 2016SR225981 | 银信科技表单平台软 件[简称:表单系 统]V1.0 |
2016.6.6 | ||
| 79 | 2016SR226026 | 银信科技员工技术考 试系统V1.0 |
2016.6.6 | ||
| 80 | 2016SR226019 | 银信科技云端服务器 在线监控系统V1.0 |
2016.6.15 | ||
| 81 | 2016SR226066 | 银信科技IBM AIX巡 检系统V1.0 |
2016.6.15 | ||
| 82 | 2016SR025723 | 银信科技HPUX主机 巡检工具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11月 16日) |
- | |
| 83 | 2016SR317839 | 银信科技TFSQL软件 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7月22 日) |
- | |
| 84 | 2016SR317970 | 银信科技TFDH大数据 平台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8月12 日) |
- | |
| 85 | 2016SR380623 | 银信科技大数据视频 云平台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8月24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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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86 | 2016SR380626 | 银信科技大数据一体 机系统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5月16 日) |
- | |
| 87 | 2017SR009222 | 银信科技设备管理系 统V1.0 |
2016.8.15 | 首次发表之日 起50年 |
|
| 88 | 2017SR009225 | 银信科技服务器运维 管理系统V1.0 |
2016.11.11 | ||
| 89 | 2017SR011433 | 银信科技洗衣店管理 系统V1.0 |
2016.8.15 | ||
| 90 | 2017SR011439 | 银信科技技术资料系 统V1.0 |
2016.11.13 | ||
| 91 | 2017SR011444 | 银信科技人事管理系 统V1.0 |
2016.8.15 | ||
| 92 | 2017SR011449 | 银信科技备件通用性 查询系统V1.0 |
2016.11.14 | ||
| 93 | 2017SR434275 | 网络运维管理系统 V2.0 |
2017.3.13 | ||
| 94 | 2017SR434390 | IT资产管理工具[简 称:ITAM]V1.0 |
2015.11.16 | ||
| 95 | 2017SR437811 | 宿舍管理系统V1.0 | 2017.4.23 | ||
| 96 | 2017SR437163 | 银信科技企业客户信 息管理维护系统V1.0 |
2017.3.13 | ||
| 97 | 2017SR437155 | IT设备故障代码查询 系统V1.0 |
2017.3.13 | ||
| 98 | 2017SR437150 | 图书管理系统V1.0 | 2017.4.23 | ||
| 99 | 2017SR619656 | 银信科技局域网交流 系统V1.0 |
2017.5.30 | ||
| 100 | 2017SR674653 | 银信科技技术交流论 坛系统V1.0 |
2017.5.30 | ||
| 101 | 2017SR674661 | 银信科技基于企业IT 服务的知识库管理软 件V1.0 |
2017.5.30 | ||
| 102 | 2017SR674670 | 银信科技IT运维事件 管理软件V1.0 |
2017.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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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103 | 2017SR275065 | 电子商务系统平台 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3年6月1 日) |
- | |
| 104 | 2017SR338127 | 网店电子商务系统平 台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8月1 日) |
- | |
| 105 | 2018SR928144 | 银信科技计算机安全 监控系统V1.0 |
2018.1.16 | 首次发表之日 起50年 |
|
| 106 | 2018SR927123 | 银信科技计算机安全 杀毒服务软件V1.0 |
2018.1.25 | ||
| 107 | 2018SR927118 | 银信科技计算机程序 检测软件V1.0 |
2018.2.8 | ||
| 108 | 2018SR927114 | 银信科技计算机访客 管理软件V1.0 |
2018.6.15 | ||
| 109 | 2018SR927109 | 银信科技计算机机房 运维监控系统V1.0 |
2018.6.30 | ||
| 110 | 2018SR927106 | 银信科技计算机设备 环境监测系统V1.0 |
2018.7.10 | ||
| 111 | 2018SR927102 | 银信科技计算机设备 预警响应软件系统 V1.0 |
2018.3.11 | ||
| 112 | 2018SR926930 | 银信科技计算机网络 安全报警系统V1.0 |
2018.3.18 | ||
| 113 | 2018SR929790 | 银信科技计算机网络 接入控制系统V1.0 |
2018.3.27 | ||
| 114 | 2018SR929784 | 银信科技计算机网站 管理系统V1.0 |
2018.4.5 | ||
| 115 | 2018SR929777 | 银信科技计算机用户 信息安全运维软件 V1.0 |
2018.4.13 | ||
| 116 | 2018SR929768 | 银信科技计算机运维 安全管理系统V1.0 |
2018.8.13 | ||
| 117 | 2018SR929762 | 银信科技计算机运维 数据安全管控软件 V1.0 |
2018.4.28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5-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118 | 2018SR930734 | 银信科技计算机智能 监控软件V1.0 |
2018.5.6 | ||
| 119 | 2018SR931982 | 银信科技计算机终端 安全管理系统V1.0 |
2018.9.1 | ||
| 120 | 2018SR046782 | 银信科技数据库 PaaS[简称:DB PaaS]V1.0 |
2017.6.1 | ||
| 121 | 2018SR877484 | 数据中心可视化管理 平台V1.0 |
2018.3.20 | ||
| 122 | 2019SR0165876 | 银信科技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V1.0 |
2018.6.30 | ||
| 123 | 2019SR0165859 | 银信科技仓库管理系 统V1.0 |
2018.6.30 | ||
| 124 | 2019SR0542606 | 银信长远用户IT项目 360°管理平台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9年1月11 日) |
- | |
| 125 | 清华大学、 发行人、清 华大学无 锡应用技 术研究院 |
2015SR103317 | 大型商业银行后台TPS 交易事件阈值预测软 件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3月1 日) |
|
| 126 | 2015SR103373 | 大型商业银行后台TPS 交易事件趋势预测可 视化软件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5年3月1 日) |
- | |
| 127 | 发行人、清 华大学 |
2016SR177879 | 大型商业银行后台核 心交易事件趋势预测 软件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4月8 日) |
- |
| 128 | 2016SR262792 | 大型商业银行频繁项 模式挖掘系统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6月10 日) |
- | |
| 129 | 2017SR024994 | 大型商业银行后台任 务跑批时间相关性分 析软件V1.0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6年11月2 日) |
- | |
| 130 | 2017SR024995 | 大型商业银行运维规 | 未发表(开发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5-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章制度变更合规性查 验软件V1.0 |
完成日期为 2016年11月2 日) |
||||
| 131 | 北京银信 长远数云 科技有限 公司 |
2017SR347638 | 网络漏洞监控扫描系 统V1.0 |
2016.9.22 | 首次发表之日 起50年 |
| 132 | 2017SR347628 | 硬件综合检测维护系 统V1.0 |
2016.5.12 | ||
| 133 | 2017SR347758 | 物联网管理系统V1.0 | 2016.8.24 | ||
| 134 | 2017SR348047 | 综合运维管理系统软 件V1.0 |
2016.6.23 | ||
| 135 | 2017SR347634 | 网络安全防护系统 V1.0 |
2016.7.14 | ||
| 136 | 2017SR347649 | 网络监控安全预警软 件V1.0 |
2016.5.27 | ||
| 137 | 2017SR349265 | 实验室安全防护系统 软件V1.0 |
2016.12.22 | ||
| 138 | 2017SR349261 | 视频联网监控系统 V1.0 |
2016.10.17 | ||
| 139 | 2017SR349313 | 数据恢复系统软件 V1.0 |
2016.9.8 | ||
| 140 | 2017SR349320 | 宽带网络测试分析处 理软件V1.0 |
2016.7.21 | ||
| 141 | 2017SR349302 | 局域网行为监控软件 V1.0 |
2016.6.9 | ||
| 142 | 2017SR349247 | 计算机访客管理系统 V1.0 |
2016.11.19 | ||
| 143 | 2017SR349251 | 安全管理系统V1.0 | 2016.10.5 | ||
| 144 | 2017SR349255 | 系统运维管理平台 V1.0 |
2016.11.3 | ||
| 145 | 2017SR347600 | 网络监控平台系统软 件V1.0 |
2016.11.18 | ||
| 146 | 2017SR347875 | 联网报警系统软件 V1.0 |
2016.12.8 | ||
| 147 | 2017SR352088 | 网络管理系统V1.0 | 2016.8.11 | ||
| 148 | 2017SR352465 | 系统程序检测系统软 件V1.0 |
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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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149 | 2017SR353439 | 无线报警系统软件 V1.0 |
2017.2.9 | ||
| 150 | 2017SR366778 | 网络智能监控系统 V1.0 |
2017.1.12 | ||
| 151 | 2018SR934976 | 银信数云可扩展式计 算机运行管理系统 V1.0 |
2018.1.20 | ||
| 152 | 2018SR934977 | 银信数云实验室安防 管理系统V1.0 |
2018.1.30 | ||
| 153 | 2018SR932779 | 银信数云视频监控系 统软件V1.0 |
2018.2.12 | ||
| 154 | 2018SR934602 | 银信数云数据恢复软 件平台V1.0 |
2018.2.17 | ||
| 155 | 2018SR934604 | 银信数云网络安全报 警监控软件V1.0 |
2018.3.11 | ||
| 156 | 2018SR934605 | 银信数云网络安全集 中管理系统V1.0 |
2018.7.3 | ||
| 157 | 2018SR934607 | 银信数云网络安全预 警系统软件V1.0 |
2018.7.15 | ||
| 158 | 2018SR934931 | 银信数云网络测速分 析软件V1.0 |
2018.4.19 | ||
| 159 | 2018SR934888 | 银信数云网络流量端 口控制系统软件V1.0 |
2018.4.29 | ||
| 160 | 2018SR934909 | 银信数云网络流量监 控系统V1.0 |
2018.8.9 | ||
| 161 | 2018SR934903 | 银信数云网络漏洞扫 描系统V1.0 |
2018.5.6 | ||
| 162 | 2018SR934897 | 银信数云网络数据安 全防护系统V1.0 |
2018.5.25 | ||
| 163 | 2018SR934849 | 银信数云网络一体化 监控系统V1.0 |
2018.8.29 | ||
| 164 | 2018SR934945 | 银信数云物联网智能 化管理系统V1.0 |
2018.9.8 | ||
| 165 | 2018SR934940 | 银信数云硬件性能检 测系统V1.0 |
2018.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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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全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保护期 |
|---|---|---|---|---|---|
| 166 | 2019SR0439988 | 银信数云银行舆情与 市场分析系统V1.3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8年8月30 日) |
- | |
| 167 | 2019SR0439980 | 银信数云园区物联网 管理系统V1.1 |
未发表(开发 完成日期为 2018年5月30 日) |
- |
3.注册商标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注 册商标如下:
| 序号 | 权利人 | 注册证号 | 类号 | 商标名称 | 专用权期限 |
|---|---|---|---|---|---|
| 1 | 第5742459号 | 第35类 | 2010.3.21-2020.3.20 | ||
| 2 | 第5742458号 | 第37类 | 2010.1.21-2020.1.20 | ||
| 3 | 第5742457号 | 第41类 | 2010.7.7-2020.7.6 | ||
| 发行人 | |||||
| 4 | 第5742456号 | 第42类 | 2010.2.14-2020.2.13 | ||
| 5 | 第5742463号 | 第35类 | 2010.3.21-2020.3.20 | ||
| 6 | 第5742462号 | 第37类 | 2010.1.21-202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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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权利人 | 注册证号 | 类号 | 商标名称 | 专用权期限 |
|---|---|---|---|---|---|
| 7 | 第5742461号 | 第41类 | 2010.3.14-2020.3.13 | ||
| 8 | 第5742460号 | 第42类 | 2010.2.14-2020.2.13 | ||
| 9 | 第9590240号 | 第35类 | 2012.7.14-2022.7.13 | ||
| 10 | 第9590241号 | 第41类 | 2012.7.14-2022.7.13 | ||
| 11 | 第9590242号 | 第37类 | 2012.7.14-2022.7.13 | ||
| 12 | 第9590243号 | 第35类 | 2012.7.14-2022.7.13 | ||
| 13 | 第9590245号 | 第41类 | 2012.7.14-2022.7.13 | ||
| 14 | 第9590239号 | 第37类 | 2012.7.14-2022.7.13 | ||
| 15 | 第11825824号 | 第38类 | 2014.5.14-2024.5.13 | ||
| 16 | 第11825916号 | 第42类 | 2014.5.14-2024.5.13 | ||
| 17 | 第11825731号 | 第35类 | 2014.5.28-2024.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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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权利人 | 注册证号 | 类号 | 商标名称 | 专用权期限 |
|---|---|---|---|---|---|
| 18 | 第11825768号 | 第37类 | 2014.5.28-2024.5.27 | ||
| 19 | 第11825854号 | 第41类 | 2014.5.14-2024.5.13 | ||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注册商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95 号)、 发行人2019 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 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
(1)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026LF0T 的《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26LF0T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英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35 号楼35-8 内4 层401 室 |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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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经营期限 | 2015 年11 月25 日至2045 年11 月24 日 |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 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 开发;软件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 招生);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不含 医用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100% |
(2)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044TH39 的《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44TH39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英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 号8 层801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03 月15 日 |
| 经营期限 | 2016 年03 月15 日至2046 年03 月14 日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数据处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 发;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招生);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100% |
(3)嘉兴数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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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嘉兴数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嘉 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MA28AEUM1E 的《营 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嘉兴数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28AEUM1E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英 |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 号基金小镇2 号楼117室-49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06 月03 日 |
| 经营期限 | 2016 年06 月03 日至2036 年06 月02 日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100% |
(4)深圳市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市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80373969U 的《营 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深圳市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80373969U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51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詹卓凡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七路泰然科技园苍松大 厦1110 |
| 成立日期 | 2008 年9 月16 日 |
| 经营期限 | 2008年9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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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经营范围 | 软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发行人持有嘉兴投资100%股权,嘉兴投资持有深圳银信100% 股权 |
(5)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
| 住所 | 1 COLEMAN STREET, #05-13A, THE ADELPHI SINGAPORE(179803) |
| 成立日期 | 2019 年5 月30 日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100% |
- (6)TRUST&FAR INVESTMENT(SINGAPORE)PTE.LTD.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TRUST&FAR INVESTMENT(SINGAPORE)PTE.LTD. |
| 住所 | 1 COLEMAN STREET, 05 - 13A THE ADELPHI 179803 SINGAPORE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6 月6 日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100%持有100%股权 |
- (7)DRAGON TECHNOLOGIES PTE. LTD.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DRAGON TECHNOLOGIES PTE. LTD. |
| 住所 | 1 COLEMAN STREET, 05 - 13A THE ADELPHI 179803 SINGAPORE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7 月7 日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持 有100%股权 |
- (8)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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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住所 | RM 1702 SINO CTR 582-592 NATHAN RD MONGKOK KLN HONG KONG |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5 月26 日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100%持有100%股权 |
2.参股公司
- (1)北京聚源汇鑫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聚源汇鑫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198UH93 的《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北京聚源汇鑫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98UH93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金誉世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委派国秀娟为代表)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 号楼三层A144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12 月08 日 |
| 经营期限 | 2017 年12 月08 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基础软 件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下期出资时间为2047年09 月12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有份额比例 | 6.25% |
(2)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761267957Q 的《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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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761267957Q |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4,325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丁明峰 |
| 住所 | 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J-518 |
| 成立日期 | 2004 年5 月11 日 |
| 经营期限 | 2004 年5 月11 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软件制 作;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 件、文化办公用机械的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 测的商用密码产品(以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为准)。(国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2.0942% |
(3)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00114591021E 的 《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0114591021E |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资本 | 100,019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云翔 |
| 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阳光路13号 |
| 成立日期 | 2014年5月19日 |
| 经营期限 | 2014年5月19日至2044年5月18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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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9.90% |
(4)北京盈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盈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1BXXM8B 的《营业执照》,现时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北京盈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BXXM8B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通盈盛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路1号楼102内三层3-21单元 |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04日 |
| 经营期限 | 2018年05月0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2018 年05 月15 日;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有份额比例 | 发行人持有嘉兴投资100%股权,嘉兴投资持有北京盈耀8.33% 份额 |
(5)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2426936044 |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注册资本 | 680,018.96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崔磊 |
| 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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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成立日期 | 1998年3月19日 |
|---|---|
| 经营期限 | 1998年3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债券结算代理 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 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同业拆借;代客 及自营外汇买卖业务;国外保函业务;国际保理业务;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0.44% |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公司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
业,发行人持有其股权或财产份额的行为合法有效。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本次发行涉及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签署 的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及金额达到1,500 万元的重大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1)2017 年3 月6 日,发行人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 了《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编号:FA776131170221),并分别于2018 年8 月21 日、2019 年3 月11 日签署《<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 (编号:FA776131170221-a)、《<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编 号:FA776131170221-b),由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提供 人民币5,000 万元的最高融资额。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 《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项 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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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8月27日 | 599.7058万元 |
| 2. | 2019年11月11日 | 1,000万元 |
| 3. | 2019年11月18日 | 203.0536万元 |
| 4. | 2019年12月10日 | 1,000万元 |
(2) 2018 年7 月5 日,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 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YYB59(融资)20180022),约定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2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2019 年7 月15 日,续签《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YYB59(融资)20190009),授 信额度不变。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最高额融资合同》 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20年2月20日 | 2,222.441万元 |
| 2. | 2020年3月9日 | 1,500万元 |
(3)2018 年11 月9 日,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出 具信贷额度授信函(编号:P/8878/18(A)),由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人民币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于2019 年3 月4 日 出具银行信贷补充和修改安排(P/9159/19(B)),将授信额度增加至人民币6,500 万元。2019 年11 月26 日银行出具新的信贷授信函(编号:P/9558/19(A)), 并将授信额度增加至17,500(其中6,500 万为信贷额度,6,000 万为质押贷额度, 5,000 万为保函额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授信函项 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6月6日 | 1,400万元 |
| 2. | 2019年9月6日 | 1,377.559万元 |
| 3. | 2019年12月23日 | 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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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3 月 12 日 3,000 万元
(4) 2018 年12 月13 日,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向发行人出具授信函,由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发行人提供最高额美元1,600 万的授信额度。2019 年11 月22 日, Overseas-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向发行人出具授信函变更协 议,将授信到期日展期到2021 年1 月8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在该授信函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3月5日 | 1,600万美元 |
(5)2019 年3 月8 日,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签署《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18051800000302),约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2019 年12 月24 日,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融资额度协 议》(编号:BC2019121100000308),融资额度不变。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在该《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12月24日 | 542.279327万元 |
| 2 | 2020年3月10日 | 1,100万元 |
(6)2019 年6 月3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签 署《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19 年金融街授字第002 号),由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授信函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6月4日 | 1,400万元 |
| 2 | 2019年6月6日 | 900万元 |
| 3 | 2019年6月17日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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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9 年6 月27 日,发行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55231906250018 号),约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提供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6月27日 | 100万元 |
(8)2019 年5 月29 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 署《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1900000061531 号),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2019 年10 月31 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变更协议》 (公授信字第1900000061531 号补2 号),约定变更授信贷款用途、增加非融资 性保函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 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 《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8月15日 | 754.1268万元 |
| 2 | 2019年8月21日 | 174.0992万元 |
| 3 | 2019年9月18日 | 378.358万元 |
| 4 | 2020年3月24日 | 1,892.028978万元 |
(9)2019 年8 月19 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流 动资金贷款总协议》(编号:07700LK199H87HC 号),约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向发行人提供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8月28日 | 2,211.313万元 |
(10)2019 年 9 月 2 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 支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京中关村西(2019)授字第 201908 号),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 7,000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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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该授信函项下已获得如下 贷款:
| 贷款: | ||
|---|---|---|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1 | 2019年9月9日 | 4,277.559万元 |
| 2 | 2019年9月23日 | 2,722.441万元 |
(11)2019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TZ011860000LDZJ201900001),约 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向发行人提供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9月20日 | 883.25万元 |
(12)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
《借款合同》(编号:091C110201900134),约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向发行人提供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10月17日 | 471.2104万元 |
(13)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584305),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向发 行人提供最高额为 3,000 万的授信额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在该授信协议项下已获得如下贷款:如下贷款:
| 序号 | 借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1 | 2019年11月20日 | 3,000万元 |
- 担保合同
(1)2019 年12 月16 日,发行人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发行人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 2019 年11 月26 日至2021 年11 月25 日向数云科技及数安科技提供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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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或服务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人民币33,000,000 元,保证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主合同项 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2019 年12 月16 日,数云科技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签订《最高额存款质押合同》(编号:P/9558/19(A)-COD02),约定数云科技为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2019 年11 月26 日至2021 年11 月25 日向发行人、数云科技与数安科技提供贷款、融资或服务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 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3. 重大业务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500 万元以上 的重大业务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1 | 国际 商业 机器(中国) 有限公司 |
有关维护服 务的交易文 件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设备维护 服务 |
发行人 | 2019.5.30 | 36,841,71 9.00 |
| 2 | 国际商业机 器(中国) 有限公司 |
有关维护服 务的交易文 件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硬件设备 维护服务 |
发行人 | 2018.5.28 | 20,700,00 0.00 |
| 3 | 神州数码 (中国)有 限公司 |
销售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用于山东 省农村信用社联 合社项目的合同 清单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9.29 | 20,712,95 0.00 |
| 4 | 神州数码 (中国)有 限公司 |
销售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用于山东 省农村信用社联 合社项目的合同 清单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9.29 | 16,819,00 3.00 |
| 5 | 神州数码 (中国)有 限公司 |
销售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用于山东 省农村信用社联 合社项目的合同 清单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9.29 | 19,516,0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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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6 | 中建材信息 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华为产品购 销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合同清单 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12.1 0/2019.12. 13 |
94,345,53 3.00 |
| 7 |
新格云信科 技有限公司 |
整机购销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合同清单 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9.28 | 15,875,05 0.04 |
| 8 | 重庆佳杰创 盈科技有限 公司 |
货物买卖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合同清单 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11.6 | 21,736,66 0.00 |
| 9 | 方正国际软 件(北京) 有限公司 |
供货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合同清单 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12.1 3 |
18,239,62 0.00 |
| 10 | 紫光数码 (苏州)集 团有限公司 |
销售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提供合同清单 所列产品 |
发行人 | 2019.11.1 8 |
15,250,33 7.21 |
| 11 | 易安信电脑 系统(中国) 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协 议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的服务单元提 供合同所列服务 |
发行人 | 2019.7.17 | 17,370,00 0.00 |
| 12 | 杭州信数科 技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浙 江公司 2019-2021年 分公司IT系 统日常运营 代维服务项 目技术支持 服务框架合 同 |
提供技术人员现 场支持服务及开 发服务 |
发行人 | 2019.9.13 | 15,280,00 0.00 |
| (2)销售合同 |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1 | 山西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重要信息系 统(核心关键 类)硬件设备 维保项目合 同 |
对交易对方核心 系统所用1780主 机,DS8870存储, 384B光纤交换 机,3584磁带库 等设备及配套的 软件技术服务 |
发行人 | 2018.4.16 | 27,000,00 0.00 |
| 2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
计算机硬件 设备维护支 |
为交易对方对合 同所列硬件设备 |
发行人 | 2018.5.03 | 28,69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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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公司 | 持服务采购 合同 |
提供维护支持服 务 |
||||
| 3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总 行IBM系统 设备维护服 务(第三方运 维服务商部 分)维护合同 (适用于硬 件维护) |
为交易对方IBM 品牌及其他相关 设备提供第三方 维护服务 |
发行人 | 2018.7.31 | 72,180,00 0.00 |
| 4 | 中国海洋石 油集团有限 公司 |
海波龙等专 业系统硬件 和基础架构 2018-2020年 合同 |
为交易对方提供 专业系统维护和 技术支持服务 |
发行人 | 2018.11.2 6 |
18,460,00 0.00 |
| 5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农业银 行2015年全 行开放平台 资源(第二 批)项目四路 PC服务器分 项采购合同 (数据中心 部分)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购买四路PC服 务器及相关服务 |
发行人 | 2016.4.13 | 18,455,00 0.00 |
| 6 |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2015年度开 放平台电子 设备第二批 采购项 目”IBM非新 小型机分包 采购合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购买IBM P780+整机十四台 及扩容设备所需 内存和CPU |
发行人 | 2016.9.29 | 51,000,00 0.00 |
| 7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2017年总行生产 环境开放平台基 础设施更新扩容 及两地三中心IT 基础设施建设(包 5)项目所需计算 机硬件及有关服 务 |
发行人 | 2017.12.0 4 |
59,690,00 0.00 |
| 8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
发行人 | 2017.12.1 4 |
23,5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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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公司 | 同 | 住房租赁服务及 系统建设项目上 线所需基础设施 所需设备代理和 集成服务项目所 需计算机硬件及 有关服务 |
||||
| 9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2017年总行基础 设施资源池扩容 所需产品代理和 集成服务(包7) 项目所需计算机 硬件及有关服务 |
发行人 | 2017.12.1 4 |
34,730,00 0.00 |
| 10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柜面业务集中处 理子系统”等系统 搬迁所需基础设 施所需设备代理 和集成服务项目 所需计算机硬件 及有关服务 |
发行人 | 2017.12.1 4 |
29,410,00 0.00 |
| 11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2017年第三 批次系统软 硬件项目采 购合同(适用 于硬件设备 采购)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订购合同所列 硬件设备 |
发行人 | 2018.9.10 | 28,800,00 0.00 |
| 12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核心银行系 统转型升级 工程投产及 测试设备采 购(包二十 五:IBM小型 机E870C)采 购合同书 |
发行人向交易对 方提供合同所列 商品并负责商品 硬件的安装集成 工作 |
发行人 | 2018.6.7 | 73,182,72 0.00 |
| 13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核心银行系 统转型升级 工程投产及 测试设备采 购(包二十 四:IBM小型 |
发行人向交易对 方提供合同所列 商品并负责商品 硬件的安装集成 工作 |
发行人 | 2018.6.7 | 33,106,4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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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机E850C)采 购合同书 |
||||||
| 14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公有云开发测试 环境建设所需产 品代理和集成服 务(包1)项目所 需计算机硬件及 有关服务 |
发行人 | 2018.10.1 0 |
55,042,50 0.00 |
| 15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17&2018 年数据中心 (北京)开放 平台二路PC 服务器供货 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合同所列 商品 |
发行人 | 2018.10.2 9 |
15,597,12 1.13 |
| 16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产品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交易对方 2018年总行生产 环境资源池扩容 所需产品代理和 集成服务-包7所 需计算机硬件及 有关服务 |
发行人 | 2018.10.1 8 |
72,190,00 0.00 |
| 17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2018年第二 批次系统软 硬件项目采 购合同(适用 于硬件设备 采购)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订购合同所列 硬件 |
发行人 | 2019.3.1 | 29,890,00 0.00 |
| 18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商务 合同书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灾备性能 提升二期项目所 需设备 |
发行人 | 2019.3.08 | 33,779,66 0.00 |
| 19 | 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总 行、广州分行 和信用卡中 心IBM、 EMC、 NETAPP等 品牌主机及 存储设备 2019-2020年 |
发行人向交易对 方提供合同所列 商品并负责商品 维保服务 |
发行人 | 2019.6.28 | 39,695,39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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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度原厂及代 理商维保服 务合同 |
||||||
| 20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计算机硬件 设备维护支 持服务采购 合同 |
发行人向建行总 行提供集中开发 测试环境2019年 计算机设备维护 服务 |
发行人 | 2019.7.26 | 29,096,00 0.00 |
| 21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基础设施产 品采购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基于2019 年扩容基础设施 中公有云相关第 一批、集中测试环 境资源池扩容、主 机相关网络设备 框架内部分项目 的产品 |
发行人 | 2019.11. 22 |
50,732,40 0.00 |
| 22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基础设施产 品采购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基于2019 年扩容基础设施 中私有云相关框 架内部分的产品 |
发行人 | 2019.10. 29 |
44,667,70 0.00 |
| 23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基础设施产 品采购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基于建行 云第二期基础设 施扩容项目的产 品 |
发行人 | 2019.9.1 9 |
37,620,50 0.00 |
| 24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商务合同 书 |
发行人提供合同 所列产品的供应、 安装和售后服务 |
发行人 | 2020.1.7 | 23,376,36 0.00 |
| 25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河北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商务合同 书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国产化数 据库平台设备和 2018年项目所需 设备的供应、安装 和售后服务 |
发行人 | 2019.9.2 6 |
20,536,55 0.00 |
| 26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应用级灾 备建设项目 小型机(包 一)E880C小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合同所列 商品及安装集成 服务 |
发行人 | 2019.11. 6 |
22,820,3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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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署方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型机采购合 同 |
||||||
| 27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应用级灾 备建设项目 小型机(包 三)E850C小 型机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合同所列 商品及安装集成 服务 |
发行人 | 2019.11. 6 |
17,542,80 6.00 |
| 28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 |
山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 社应用级灾 备建设项目 小型机(包 二)E870C小 型机采购合 同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合同所列 商品及安装集成 服务 |
发行人 | 2019.11. 6 |
20,399,61 2.00 |
| 29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基础设施产 品采购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基于2019 年灾备南湖开放、 公有云服务器框 架内部分项目的 产品 |
发行人 | 2019.12. 17 |
20,141,80 0.00 |
| 30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19年分行 数据服务推 广资源配置 项目二路PC 服务器供货 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采购二路PC服 务器产品 |
发行人 | 2019.8.2 0 |
17,841,92 2.56 |
| 31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18&2019 年数据中心 (北京)开放 平台硬件资 源配置项目 高端SAN存 储供货订单 (第一 批,HDS)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订购合同所列 产品 |
发行人 | 2019.9.2 6 |
17,162,21 6.26 |
| 32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农业银 行PC服务器 入围项目PC 服务器供货 订单 |
交易对方向发行 人订购合同所列 产品 |
发行人 | 2019.8.1 4 |
31,918,69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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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重大合同
| 序 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标的 | 签署日期 | 金额(元) |
|---|---|---|---|---|---|
| 1 | 科瑞集团有 限公司 |
发行人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3,000万股 |
2018.11.27 | 111,900,000.00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合同的条款合法、有效,发行人履行上 述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二)侵权之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 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十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发行人《公司章 程》第十八条进行修订,删除第十八条中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后的股权 结构表,修订后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4,210.02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全部为普通股。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该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应的法 定程序;其现行有效的章程系按照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起草,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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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相关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 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袁皓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发行人于2019 年 10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 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除上述情形外, 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查询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网站等相关公告信息,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的税务
(一)税种、税率
根据发行人2019 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 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13、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 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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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 调整为 1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10 |
| 北京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 | 5 |
| 嘉兴数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 |
| 深圳银信长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TRUST&FAR TECHNOLOGY PTE.LTD | 17 |
| Dragon TechnologiesPTE.LTD | 17 |
| Trust&Far Investment(Singapore)PTE. LTD | 17 |
| Reach Solut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6.5 |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税种、税率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2019 年1 月17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财税〔2019〕13 号《关于实施小微 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此政策,北京银信长远数云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率10%、北京 银信长远数安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率5%。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其他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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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 在因税收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五、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 内均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方 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 不存在违反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称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系指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且对发行人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收 到的行政处罚,或虽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性质及造成的结果将对发行人具有或 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案件。
(一) 发行人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受到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龙溪税务所于2019 年7 月12 日出具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渝北龙溪税简罚〔2019〕100409 号), 发行人重庆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6 年11 月1 日至2016 年11 月30 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处以600 元罚款。发行人已足额缴纳前述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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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本所律师认为,依据发行人所受处罚金额判断,其行为不构成《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违反《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 经营和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于相关网站查询,截至2019 年12 月 31 日,除上述行政处罚与原《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事项外,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形。
(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于相关网站查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并签署的调查表,并经 本所律师于相关网站查询,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除原《法律意见书》及《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已披露的事项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七、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的讨论,审阅了《募集说明 书》,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本所出具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本所出具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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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外,发行人已符合 《证券法》、《暂行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 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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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关于《反馈意见》答复数据更新的补充法律意见 《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况如下:
1、发行人因丢失税务发票受到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 果告知书》,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行政处罚,由税务部门罚没收入(行为罚款) 2,840.0 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发行人系因保管不慎丢失发票被处 以前述罚款,发行人已足额缴纳前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 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 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 前款规定处罚。依据发行人所受处罚金额判断,其违法行为不构成《中华人民共 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本 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受到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龙溪税务所于2019 年7 月12 日出具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渝北龙溪税简罚〔2019〕100409 号), 发行人重庆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6 年11 月1 日至2016 年11 月30 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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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处以600 元罚款。发行人已足额缴纳前述罚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依据发行人所受处罚金额判断,其违法行为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本次 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行 政处罚情形。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节 严重的情形,不属于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 项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2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包含场地购置费,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 14305.1 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3.6%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场地购 置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发行监管政策 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场地购置内容是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办公场地,拟作为基于 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总部以及AIOps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研发总部,以深圳为中心推进项目的研发、销售等工作。
- 1、本次办公场地购置为公司自用,与房地产投资无关
发行人本次拟在深圳市购置办公场地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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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有明确的募投项目投资方向,需要配套的研发和办公场地进行实施。其 次,考虑到北京本部的办公场所相对饱和,无法满足新增人员的办公需求,需要 新增办公场所。发行人截至2019年底正在使用的自有物业主要为位于北京市朝阳 区安定路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2,474.85平方米,常驻北京办公总人数约为551 人,其中有229人长期在本部办公,另有322人视工作情况在客户场地和本部分别 办公。如考虑总人数,人均使用面积仅为4.49平米。最后,从长远规划而言,发 行人考虑到深圳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IT服务的需求增长、当地的人才配套等, 计划将深圳设为发行人华南地区的战略据点和研发中心。因此通过购置而非租赁 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自主、长期和使用面积等方面的需求。综上,发行人本次购 置的场地系日常经营自用的办公、研发场所,不涉及对外出租、出售等情形,不 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况。
2、本次办公场地购置内容
(1)场地面积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 1 | 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 | 1,000.00 |
| 2 | AIOps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41.69 |
| 合计 | 2,141.69 |
容器技术项目预计通过内部调配以及外部招聘合计需要架构工程师、开发工 程师及测试工程师112 名,其中67 人通过外部招聘满足人员需求,其余人手拟 从现有研发人员中调配。仅考虑新聘人员在当地常驻办公,则人均建筑面积接近 15 平方米,假设全部研发人员在从事项目开发时均需使用本项目的办公场地, 则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0 平方米。研发中心项目预计需要各类研发人员41 名, 除人均办公面积外,还需要考虑搭建试验场地、应用场景以及会议室等场地需要。 未来研发高峰期不排除需要增加外协人员驻场协助,人均使用面积会进一步减 少,因此,发行人目前是基于购置场地单价、预算以及基础应用场景等多方面考 虑后,做出的谨慎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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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地购置、场地装修投资支出
容器技术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容器技术 项目预计购置办公场地面积1,000.00 平方米,房款总额预估为人民币6,679.3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购置办公、研发场地面积1,141.69 平方米。房款总额 预估为人民币7,625.75 万元。预计成交的含税单价为6.68 万元/平方米,不含 税单价为6.36 万元/平方米。装修单价约为1,500.00 元/平方米,合计装修投资 分别为150.00 万元和171.25 万元。
发行人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兼顾城市规划功能定位、交通便利以及人才 聚集效应等因素谨慎选址,目前已有框架性的购置方案,相关协议条款和细节也 在进一步落实中。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对公司相关人员 的访谈,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的办公场地均为发行人进行 技术研发、办公经营所自用,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不涉及对外出租、出售等情 形,不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政策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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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 强 律师 经办律师:李 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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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伊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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