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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OPNEW INFO&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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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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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铜 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铜牛信息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铜牛信息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1 号)核准,同意公司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76.25 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3,921.8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26,754.38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 30,245.00 30,245.00 23,5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94.48 4,594.48 3,254.38
合计 34,839.48 34,839.48 26,754.38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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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事宜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募集资金的金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 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募集资金的金额。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 际情况,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 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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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改变或者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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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锦全 马 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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