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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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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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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华宇软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 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实施内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等,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492 号文核准,华宇软件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8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0.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56,9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498.8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1,481.18 万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 金 19,477.52 万元超募资金 32,003.66 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 “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2011 )京会兴(验)字第 7-01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此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以下项目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1 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 5,982.04 5,982.04

1

2 电子检务管理系统 5,583.54 5,583.54
3 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2,485.70 2,485.70
4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 1,973.52 1,973.52
5 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 3,452.72 3,452.72
6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1 、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前后对照表

单位 : 万元

数字法院智能 数字法院智能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 商业智能分析 商业智能分析 信息应用运维管理
与服务系统
信息应用运维管理
与服务系统
电子检务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 研发平台 应用平台
类型
原计划
使用金额
调整后计划
使用金额
原计划
使用金额
调整后计划
使用金额
原计划
使用金额
调整后计划
使用金额
原计划
使用金额
调整后计划
使用金额
原计划
使用金额
调整后计划
使用金额
1 研发
培训
1,386.00 3,401.02 1,134.00 2,268.83 441 632.41 642.6 853.56 472.5 2,861.49
2 设备
环境
3,337.56 262.7 3,335.28 238.33 1,116.68 81.5 1,314.15 69.18 2,347.72 132.23
3 场地
相关
393.62 897.82 268.38 510.49 121.87 202.83 160.58 259.89 118.08 457.07
4 流动
资金
580 668.9 580 470.44 200 84.4 250 147.02 350 -
5 预备
费用
284.86 - 265.88 - 93.97 - 118.37 - 164.42 -
合计 5,982.04 5,230.44 5,583.54 3,488.10 1,973.52 1,001.14 2,485.70 1,329.65 3,452.72 3,450.78

2 、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上述调整 事项的原因为:

( 1 )研发培训较计划投入增加的原因 第一,行业变化对募投项目带来的影响

近两年来,在法院、检察院行业,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新,尤其是刑 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等法律的修订,直接对法院、检察院行业业务标 准和规范的调整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司法公开等工作的推进,给行业信息 化带了新的需求。为更好的满足市场需要,公司对原有产品规划进行了调整和更 新,研发培训投入有所增加。

2

第二,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 3G/4G 等新技术的出现,对研发培 训相关投入影响较大。以“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为例,基于云计算、 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原有规划上增加了云端部署、前端展现、支持移动设备等新 亮点。同时,“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中,基于大数据、 3G/4G 技术,在 数据挖掘算法和文本挖掘、支持移动应用、提供消息提醒机制等产品功能和交互 设计上进行了升级和完善。

综上,产品规划的调整,增加了产品研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并且近年来人 工成本也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导致募投项目中研发培训支出增加较多。 ( 2 )设备投入较计划减少的原因

第一,在募投项目环境设备投入中,超过 70% 的投入为研发支撑环境和交 付测试环境。近年来,采用云计算、虚拟化等技术手段,可以采用配置相对较低 的硬件设备集群,达到较高的设备运行性能,在较大程度上节省设备投资。

第二,由于国家对国产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政策,在募投项目 研发过程中,研发支撑环境和交付测试环境的技术方案在实施中调整为国产设备 和系统软件为主:国产设备和软件不仅比国外设备和软件价格低,并且国产设备 厂商给予了应用开发商更多支持,在研发支撑环境和交付测试环境建设中大量设 备采取从厂商借用的方式,极大的减少了设备环境的投入。

第三,从单个项目看,“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信 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这三个项目在保密环境建设的投入有一定的减少。 随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保密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定密更加准确。 研发中对系统不同模块单元的保密要求进行更准确的分级,根据级别不同制定不 同的保密防护策略,在保证安全防范要求的前提下,降低了总体的保密环境建设 投资。

( 3 )场地相关投入较计划增加的原因

研发人员投入增加,公司增加了募投项目中办公场所的面积,同时近年来办 公场所租赁的价格一直处于上涨状态,因此,在募投项目中,场地相关投入较原 计划有一定增加。

( 4 )流动资金投入变化的原因

流动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市场调研、差旅、试用推广等费用。

3

为了提高市场调研、推广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逐步完善了工作方法:一是组 织业务相关用户进行集中式的调研、推广,二是提升调研结果的复用性,充分利 用其他项目调研结果中的业务需求。通过工作方法的调整,“电子检务管理系统”、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与研发平台”、“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信息应用运维管 理与服务系统”,在市场调研、推广方面降低了成本,流动资金投入较原计划减 少。

其中,“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涉及的业务关系复杂,全国不同区域业务 实施需求也有所不同,需求调研的投入很大;此外,研发内容追加,项目涉及的 调研范围进一步扩大,调研会议、市场推广等活动增多,流动资金有所增加。

原计划的流动资金投入占原计划的募投计划总额的 10.06% ,调整后的流动 资金投入占调整后的募投计划总额的 9.45% ,变动幅度较小。

( 5 )预留备用金减少的原因

目前,募投项目均进入研发末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意外、特殊情 况,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均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原预算中的预留备用金未予 动用。因此 , 公司根据研发进度情况对原预留的备用金予以核销。

总体而言,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使得产品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 的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国产化政策,在硬件投资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同时, 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调研推广等成本,在保证项目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有效 提升了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后的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9,477.52 万元,此次项目实施内容调 整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4,500.11 万元,项目调整后剩余资金 4,977.41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建设完成后,再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作出使用安排并及时公告。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 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4

  •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 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 2、本次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

  • 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无异议。

  •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朝晖 杜 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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