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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eamsu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Apr 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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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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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天成”或“公司”)董事 会接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召集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 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 2006 年5 月11 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 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 以保密;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 征集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TEAMSU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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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代码:600410
法定代表人:胡联奎
8 A 10-11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号科技财富中心 座 层 邮政编码:100085
电话: 010—82733988
010—82733666 传真: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eamsun.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沟通,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4 月10 日发出召 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5 月11 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 5 月9 日— 5 月 11 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A 座10-11 层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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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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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 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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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 6、出席会议的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征集人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
- 7、会议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 告,时间分别为2006 年4 月24 日、2006 年5 月9 日。
-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4 月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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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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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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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条件和方式
-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 询权和表决权。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进行分类表决 通过,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 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条件和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征集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征集人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按以下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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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投票,出现重复投票,则以 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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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和委托征集人投票,出现重复投票,则以委托征 集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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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投票,则以最后一次委托征集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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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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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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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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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 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详情,请见公司2006 年4 月10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召 开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征集人为华胜天成第二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于2004 年3 月12 日经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目前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任 期为3 年。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 年4 月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06 年4 月26 日至2006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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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 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公开进行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公司截至2006 年4 月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手 续:
第一步:按照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内容和格式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e)2006 年4 月25 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证券营业部公章的原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 2006 年4 月25 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证券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上述所有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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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 注明委托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并 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送达至下列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其中,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收件人 向送达人出具签收单视为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署回 单视为送达。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北京市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5
收件人:刘欣
联系电话:010-82733612
传真:010-82733666
股东务必于2006 年5 月10 日之前(含当日)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该等文件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 的,也视为无效。
第三步:确认授权委托的效力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后,将由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按 下述规则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提交给征集 人,由征集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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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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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征集函的要求、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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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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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 名册记载的信息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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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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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委托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收件人以询问方式 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 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失效。
- (3)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 会议的,则征集人将视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行失效。
(4)由于征集投票行动的特殊性,公司董事会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 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 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 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 被他人侵犯。
六、征集人进行征集行动的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方案的顺利实施将 彻底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同化公司股东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完善公 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为切实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使流通股股东能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 特发出本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依法公开进行本次征集行动,并按照股东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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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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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召开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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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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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征集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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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 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相关股 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征集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本公司亲自或委托除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代理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华胜天成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
(注: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200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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