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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uperMap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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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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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 2021-03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2021-027)。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4.261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2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3,294,999.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 8,364,669.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930,329.2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23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作为甲方,于近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望京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科技园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上述银行统称“乙
方”)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专户余额 (万元) |
||||
|---|---|---|---|---|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
| 北京超 图软件 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望京支行 |
110902097610908 | 23,799.58 | SuperMap GIS 11基础软 件升级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
10273000000807453 | 17,640.34 | 自然资源信息化产品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20000002361700048354302 | 9,243.35 | 智慧城市操作系统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酒仙桥支行 |
321790100100018756 | 21,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
| 合计 | 71,683.27 | -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93.03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公司前期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尚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泽正、陆燕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 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