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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ucceeder Technology In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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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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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 称 赛科希德 、 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赛科希德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赛科希德签订《保荐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赛科希德业务情况,对赛科希德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情况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6
日期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朝晖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
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
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
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赛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科希德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
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赛科希德依照相关规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赛科希德的内控制度的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赛科希德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公司的规范运营
9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赛科希德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赛科希德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予以纠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赛科希德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赛科希德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
1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持续督导期间,赛科希德未发生
前述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
16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赛科希德不存在
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期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朝晖违规减 持公司股票问题,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 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如果未来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技术发生重大变化或革命性迭代,公司将面 临技术迭代风险

近年来,各种新技术、新方法的兴起和融合,促进了体外诊断仪器、试剂的开发应 用和更新换代。整体而言,体外诊断技术不断向更快捷、更准确以及多信息化方向发展。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目前国内及国外尚无竞争对手开发出在方

法学、检测速度、稳定性、准确性等方面显著优于公司现有检测产品的技术和产品,使 现有产品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和革命性迭代的情况;未来,竞争对手有可能在血栓与止血 体外诊断领域开发出在方法学、检测速度、稳定性、准确性等方面显著优于现有检测产 品的技术和产品,从而可能使现有产品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和革命性迭代,将对现有上市 检测产品或其他在研产品造成重大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 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 着技术迭代风险。

2、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且特殊及创新型检测试剂的研发存在较高壁垒,公 司产品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及 应用涵盖了临床医学、材料学、生物学、精密仪器等多个学科的技术,不同学科的技术 可能存在较多的技术路线和材料选择,还需要在长期经营的过程中通过经验的积累不断 对仪器和试剂的生产材料及工艺进行调整,不断提升产品的精确度与稳定性。公司的体 外诊断试剂产品的一般内部研发周期需要 2-3 年,包括策划立项、设计开发、产品转化 等阶段;注册审批周期一般为 1-2 年。因而新试剂产品的研发从策划立项到最终取得产 品注册证书并上市一般需要 3-5 年的时间,研发周期较长,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 要求较高;同时特殊及创新型检测试剂的研发存在人才及研发壁垒、上游原材料壁垒等。 因此,公司产品的研发存在研发失败风险。

3、公司可能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导致研发和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体外诊断行业是多学科交叉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端复合型技术 人才的要求较高,但由于国内相关行业起步较晚,高端复合型人才稀缺,对人才特别是 高端复合型技术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制和健全的组织架构,拥有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 历来重视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等一系列 激励措施。同时,通过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公司的发展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直接相关, 既保持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又强化了激励和约束机制。但是,随着体外诊断行业的 不断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能否在维持 现有技术人员的稳定基础上,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直接关系到公司在行业中的

竞争地位。而一旦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无法及时引进所需技术人才,可能造成 研发进程的放缓、停滞,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存在重要原材料由国外供应商供应的进口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试剂类原材料 D-Dimer B3 Bulk(为生产 D-二聚体试剂产品的原材 料)及 FDP Bulk(为生产 FDP 试剂产品的原材料)的供应商为美迪恩斯生命科技株式 会社。虽然 D-Dimer B3 Bulk 及 FDP Bulk 在国内市场上也有其他厂商生产,且公司使 用部分备选供应商的同类原材料所生产的试剂已完成与公司仪器产品的匹配性试验,但 公司在 D-二聚体及 FDP 试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流程上与美迪恩斯生命科技株式会 社提供的原材料匹配适用性较好,且采购价格较为合理,所以报告期内公司的 D-Dimer B3 Bulk 及 FDP Bulk 均向美迪恩斯生命科技株式会社采购。公司存在个别原材料在一 定程度上依赖单一供应商供应的风险以及进口依赖的风险。同时,公司在研的 D-二聚 体试剂盒的抗体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为国外供应商;未来该在研 D-二聚体试剂盒研发 成功后,若进口原材料仍然具有性价比优势,公司仍可能继续采用进口原材料。因此公 司在研试剂产品未来也可能存在原材料进口依赖的风险。

如果供应商所在国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供应商生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供应商供 货质量、价格等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者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而公司不能在 短时间内更换供应商,则在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中断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结构单一、应用领域集中、产品注册证书较少导致无法满 足未来市场需求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是公司 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主要应用于血栓性疾病及出血性疾病 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尽管公司凝血类产品及血流变类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现有产品已经能够满足现阶段国内终端医疗机构在血栓与止血诊断领域的主要需求, 且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的整体市场规模逐年增大;但与部分多产品线或以生化、免 疫类产品为主的体外诊断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产品的具体应用 领域也较为集中,取得的产品注册证书数量较少,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可 能导致公司产品不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索赔或者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甚至受到行 政处罚的风险

体外诊断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 湿度、压力、洁净程度都有严格的要求,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为确 保体外诊断产品的质量,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控制,并建立了涵盖 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覆盖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储存、 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重大纠纷,也 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但公司仍然可 能因为产品在某个环节出现操作失误从而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索赔或者发生法律诉讼、 仲裁,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将会 进一步加剧。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竞争参与群体来看,包括国际跨国公司如希森美康、 斯塔高、美国国家实验室等企业以及国内企业上海太阳、迈瑞医疗、众驰伟业等,还包 括九强生物、迪瑞医疗、基蛋生物等近年来进入该细分领域的企业。随着越来越多的企 业进入中国血栓与止血市场,未来可能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5、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汇兑损益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原材料的采购以外币进行结算,公司部分银行存款以外币形 式存放。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引起以外币计价的公司产品售价或原材料采 购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外汇兑损益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公司面临血流变检测产品市场空间有限的风险

血流变检测指标不能独立用于疾病诊断,目前在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诊断和预防医 学中过筛普查,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同时由于血流变检测无需使用检测试剂,血流变产 品的销售收入以仪器和耗材为主,血流变市场增长速度低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整体市 场增速。虽然在预防医学的过筛普查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面,血流变检测具有其独特的 作用,但随着技术进步和医学发展,未来相关疾病诊断指标将会不断增多且更加精准,

血流变检测用于辅助诊断的作用存在弱化的可能,进而可能对公司血流变产品的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医保控费导致产品降价的相关风险

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市场已普遍实行招投标模式,只有中标后才可以按中标 价格向医院销售产品。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对体外诊断产品价格 的管理可能将日趋严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来可能受到招投标政策、医院采购规定等 政策因素的影响。在医保控费的整体思路下,随着按病种收费(DRGs、DIP)、带量 采购、阳光采购等措施的推行,将给体外诊断企业带来一定的产品定价下降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10,690,541.41 99,194,115.13 1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24,265.86 25,046,487.68 6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40,273,924.34 28,151,180.59 4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29,455.81 18,996,893.52 93.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5,217,089.83 1,356,152,023.97 0.67
总资产 1,451,755,289.41 1,401,464,960.27 3.5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24.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2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9 0.46 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3 6.57 减少3.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92 7.38 减少4.4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53 6.85 增加0.68个百分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1.59%,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内新冠疫 情得到有效控制,2021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逐渐恢复增长。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66.59%,主要原 因是:(1)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1,149.64 万元;(2)公司财务费用本期比上 年同期减少 960.70 万元;(3)公司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497.74 万元。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长 43.06%,主要原因是:(1)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1,149.64 万元;(2)公 司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960.70 万元。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93.87%,主要原 因是:(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1,716.12 万元;(2)收到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980.27 万元。

综上,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领先的国内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血栓与 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医疗机构提供凝血、 血液流变、血沉压积、血小板聚集等自动化检测仪器及配套的试剂和耗材,公司已形成 了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集仪器、试剂及耗材于一体的产品体系,重点发展凝血检测和血 流变检测产品,同时在产品的专业化、系列化及自动化方面不断发展和创新。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产品优势、营销及服务优势 等核心竞争优势,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

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 、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持续投入在研项目,2021 年上半年累计投入研发费用 834.03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 7.5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0.68 个百分点。

2 、研发进展

(1) 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有全血粘度检测技术和血浆粘度检测技术基础上,参与中国 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组织的《老年人群血流变检验结果大数据调查》课题研究,为行业 提供 60 岁以上人群血流变检验结果评价参照。

(2) 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

在出凝血诊断测量技术平台中,公司持续扩大主动式双磁路运动速度检测系统技 术和多波长光学检测系统技术的应用。报告期内,持续深化和扩展 SF 系列全自动凝血 测试仪的研究,并优化临床应用;SF-8100C、SF-8200C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已取得 2 项 软件著作权,处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阶段;SF-9200 全自动凝血测试平台项目进入 产品小批试制阶段;新增了 SF-8300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的产品研发立项。

(3) 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

在报告期内,公司在该技术平台,应用凝血因子纯化技术形成的 INR 质控品已 应用于 PT 组织凝血酶原试剂盒的 ISI(国际敏感度指数)校准;AT 校准品与质控品随 AT 试剂盒已经完成临床试验测试工作;FIB 校准品已完成互通性研究;单克隆抗体制 备技术继续开展 D-Dimer 抗体和 FDP 抗体的开发。

利用重组蛋白技术开展的重组组织因子 TF 在报告期内获得一项授权发明专利: “用于纯化组织因子的缓冲组合物、纯化制剂、PT 检测组合物以及 PT 检测试剂盒” (专利号:ZL201911200723.5)。本发明所用到的关键原材料组织凝血活酶是通过基因 工程的手段制备得到的,通过发酵技术,纯化技术大规模获得,并得到高纯度的 r TF, 代替了兔脑,胎盘等组织的来源难,批间差大,敏感性低的问题。

(4) 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展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应用,利用含 硅物质组合物检测试剂制备技术,正在持续开展内激活途径狼疮抗凝物检测试剂盒 (LA-SCT)的研发;利用单克隆抗体乳胶化学交联技术开发的 2 个 D-二聚体检测试剂 (免疫比浊法),已完成临床评价;利用纤维蛋白(原)片段降解及纯化技术形成的 D-二聚体校准品及质控品随 D-二聚体检测试剂(免疫比浊法)一起完成了临床评价, 并完成互通性研究。借助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内相应检测技术,公司持续开展凝血 诊断试剂核心工艺的研发,报告期内采用凝固法持续开展共同激活途径狼疮抗凝物检测 试剂盒(dRVVT)的工艺研发;开展酶、酶原及酶抑制物的相关诊断产品工艺方法研 究,采用凝固法持续开展稀释凝血酶时间检测(dTT)项目的工艺研发;采用发色底物 法开展了凝血 IIa 因子抑制途径及 Xa 因子抑制途径的 2 个 AT 抗凝血酶试剂盒研发,1 个抗 Xa 检测试剂盒研发,其中 IIa 因子抑制途径的 AT 试剂盒已完成临床试验的测试部 分,Xa 因子抑制途径的 AT 试剂盒报告期内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组织因子酯化工艺技术与重组蛋白技术开展的重组组织因子 TF 一并在报告期内 获得一项授权发明专利“用于纯化组织因子的缓冲组合物、纯化制剂、PT 检测组合物 以及 PT 检测试剂盒”(专利号:ZL201911200723.5)。

(5) 溯源方法

报告期内,采用产品量值溯源技术,不断完善工作校准品和产品校准品赋值方法, D-二聚体校准品、FDP 校准品、FIB 校准品完成了互通性研究,形成了企业工作校准品、 商品校准品,为临床 D-二聚体、FDP、FIB 检测项目提供了完整的溯源体系。抗 Xa 检 测项目开展了肝素、低分子肝素赋值方法研究,完成了工作校准品赋值方法研究及不确 定度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 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412,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74.4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2,426.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 2020100Z0058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1-6 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9.41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1,250.6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1,182.4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 额为 72,358.8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71,641.3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17.47 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仕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298,431 股;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嘉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2,432 股;

监事会主席王小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8,919 股;

监事张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72,973 股;

董事古小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72,973 股;

董事、副总经理丁重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4,324 股;

财务负责人李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 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