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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ucceeder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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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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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41.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74.42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2,426.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0100Z005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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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7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北京 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调整后投资总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截至20229
30 日投入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赛诺希德 32,090.08 32,090.08
9,089.9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赛诺希德 14,290.05 14,290.05
2,913.5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赛科希德 4,102.96 4,102.96
535.62
4 补充营运资金 /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8,483.09 68,483.09
30,539.1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5,354.6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6,6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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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6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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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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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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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 _____ 方良润 徐石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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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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