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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tarNeto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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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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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6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北京星网宇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 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 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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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
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 由37.79元/股调整为18.80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授予日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的 交易日,且不在下列区间内: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80元;
-
3、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首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张志良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刘玉双女士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工作满 三年且近三年获得过优秀员工的人员共87人,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 |
|---|---|---|---|---|
| 徐烨烽 | 公司董事、总经 理 |
300 | 30.00% | 1.97% |
| 张志良 | 公司董事会秘 | 100 | 10.00% | 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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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 |
|---|---|---|---|---|
| 书、副总经理 | ||||
| 刘玉双 | 公司财务总监 | 100 | 10.00% | 0.66%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在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工作满三年且近 三年获得过优秀员工的人员(共84 人) |
318 | 31.80% | 2.09% | |
| 首次授予 | 818 | 81.80% | 5.38% | |
| 预留份额 | 182 | 18.20% | 1.20% | |
| 合计 | 1000 | 100.00% | 6.58% |
4、来源和性质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于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并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87 人,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82万股;本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为18.80元/股。本次完成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与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 致,未有其他调整。
-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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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
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 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对上述事宜不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 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在2017-2019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以2016 年审计报告确定的2016 年营业
-
收入指标为基数,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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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年 度考核等级评定标准,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分为 A、B、C、D 四档,其中 A、B 档的员工所持股票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后 100%解除限售,C 档员工 80%解除限 售,D 档员工不得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9025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4 月 18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4月18日止,股东徐烨烽、股东张志良、股东刘玉 双等87位自然人股东向贵公司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153,784,000.00元 (大写:壹亿 伍仟叁佰柒拾捌万肆仟元整),出资均为货币资金。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1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45,604,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0,000.00元,股 本人民币152,000,000.00元。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 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红利1,5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4,898.15万元,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以总股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00.00万股变更为15,200.00万股。公 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13日实施完毕。
截至2017年4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180,000.00元,累计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1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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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7年4月28日。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股权激励定向增发股 票 |
数量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 | 114,000,0 00 |
75.00% | 122,180,0 00 |
76.28%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8,180,000 | 8,180,000 | 5.11% |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 |
97,815,50 0 |
64.35% | 97,815,50 0 |
61.07% | |
| 首发前机构类限 售股 |
16,184,50 0 |
10.65% | 16,184,50 0 |
10.10% | |
| 二、无限售流通 | 38,000,00 0 |
25.00% | 38,000,00 0 |
23.72% | |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00% | 0 | 0.00% | |
| 三、股份总数 | 152,000,0 00 |
100.00 % |
160,180,0 00 |
100.00 % |
八、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60,180,000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 算,公司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6。
九、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2,000,000股增加至
160,18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迟家升先生授予前持有公司43,491,140股股份,占 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8.61%;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15%,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
公司实际制人李国盛先生授予前持有公司40,585,604 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26.70%;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34%,仍为公司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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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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