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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tarNet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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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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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 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民生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北京星网 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星网宇达 ” 或 “ 公司 ”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 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7 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回避表 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 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迟家升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国盛先生 任公司副董事长一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二人合计 持有公司55.31%的股权,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10.1.3 条和第10.1.5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 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拟由公司迟家升和李 国盛先生以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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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三、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李国盛先生等关联方 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 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但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反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对于前述关 联交易,公司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迟家升、李国盛先生为公司及 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本次交易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 展的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收取任何担保费 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民生证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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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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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贺 骞 马初进-----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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