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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P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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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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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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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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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声明........................................................................................................................ 3 | ||||||||||
| 第一章债券概况...................................................................................................... 4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7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8 | ||||||||||
|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2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重大变化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3第六章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4 | ||||||||||
| 第 | 章发行人在公司 | 债券《募集说明书》 | 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 执行情况.... 15 | ||||||
| 第 | 章债券 | 持有人会 | 议召开的 | 况 | 16 | |||||
| ....................................................................第九章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17第十章重大事项.................................................................................................... 18 | ||||||||||
| 第十一章负责处理与 | 第十一章负责处理与 | 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 | 况.................................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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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 环境”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天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天风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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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债券概况
一、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9〕2843 号”文核准发行上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发行上市不超过 8.00 亿元公司债券。
-
二、 债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
-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三、 债券简称及代码:20 清新 G1,149060.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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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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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主体: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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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公司”)
-
六、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
-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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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发行规模:人民币 8.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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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79%,
-
-
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 行人可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行使回售选择权。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
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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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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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
十一、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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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起息日: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开始计息,存续 期内每年的 3 月 13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 投资者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六、 本息支付方式: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 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前述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八、 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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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时的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信用级别为 AAA。债 券存续期内,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 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十九、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运营、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十、 投资者范围:合格投资者。
二十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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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天风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按照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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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 ) 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P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h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邹艾艾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网址:http://www.qingxin.com.cn/cn/index.php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大气 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 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污 染治理工程设计;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化 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业 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限天津分公司生产)。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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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 )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本信息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二、 发行人经营状况
2020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12,288.49 万元,同比增长 22.15%。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大气治理业务、其他业务等两大板块。
一 ( ) 大气治理业务
公司作为拥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科技环保企业,凭借公司 的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研发了高效脱硫技术、高效喷淋 技术、SPC 超净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氮 SCR 技 术等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并成功将自主研发技术应用于电力、冶金 等多个行业的工业烟气治理中。
( 二 ) 其他业务
公司在做好我国烟气污染物治理的同时,也致力于节能业务、资 源利用业务等。节能业务:公司节能事业部以节能综合服务为中心和 主要方向,主要负责综合能源服务,包括工业节能、余热回收利用、 区域及园区发供电、供热供冷、分布式光伏、建筑节能等业务;资源 利用业务: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油价及大宗化工产品价 格大幅下滑,导致焦油加氢及甲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资源利用业务 板块利润受到影响。为减缓市场价格波动对业务带来的影响,公司采 取了多途径的应对方式。在甲醇价格处于低位时,采用单机运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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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支出,同时对各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优化运营指标降本 增效。未来,为适应市场对大宗化工产品的需求,公司拟对细分产品 进行技术升级,同时通过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 品附加值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 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 ( ) 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同比变动比率 | 变动比率超**30%**的说明 | |
| 1 | 资产总额 | 1,096,087.03 | 1,061,769.70 | 3.23 | - |
| 2 | 负债总额 | 608,259.71 | 578,593.53 | 5.13 | - |
| 3 | 所有者权益 | 487,827.32 | 483,176.17 | 0.96 | - |
| 4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67,020.67 | 463,055.23 | 0.86 | - |
( 二 ) 发行人盈利状况
| **(二) **发行 | 人盈利状况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同比变动比率 | 变动比率超**30%**的说明 | |
| 1 | 营业收入 | 412,288.49 | 337,529.89 | 22.15 | - |
| 2 | 营业利润 | 15,091.76 | 41,168.26 | -63.34 | 主要系2020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
| 3 | 利润总额 | 15,896.10 | 41,167.43 | -61.39 | 主要系2020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
| 4 | 净利润 | 21,268.31 | 37,735.25 | -43.64 | 主要系2020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
| 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002.74 | 37,990.15 | -44.72 | 主要系2020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
( 三 ) 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
| **(三) **发行 | 人现金流量状 | 况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同比变动比率 | 变动比率超**30%**的说明 | |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01.54 | 134,573.33 | -75.63 | 主要系2019年回收以前年度应收账款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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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同比变动比率 | 变动比率超**30%**的说明 | |
|---|---|---|---|---|---|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16.86 | -795.80 | 8,824.01 | 主要系公司收购余热利用项目支付投资款所致 |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82.56 | -133,917.38 | 125.90 | 主要系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为扩张发展储备资金 |
| 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408.70 | 23,011.86 | -15.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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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天风证券也已 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已发行人民币 8.00 亿元,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 30%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0%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投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承诺资金用途 | 是否变更 | 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 |
| 2 | 绿色产业项目 | 否 | 55,498 |
| 合计 | 79,498 |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经问询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行,同时调阅相关资金凭 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转正常,符合相关监管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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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重大变化及发行人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重大变化
本期债券担保方式是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 了本期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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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 2020 年度是否涉及偿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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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 年度是否涉及偿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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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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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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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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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2020 年 2 月 14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稳定;同时对公司发行的“20 清新 G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 析,评定信用等级为 AAA。
2020 年 6 月 18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发行的“20 清新 G1” 信用等级为 AAA。
2021 年 6 月 21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20 清新 G1”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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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重大事项
一、 规范性文件规定和申请文件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募 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申请文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重
大事项情况如下:
| 序号 | 重大事项 | 有√无**-** |
|---|---|---|
| 1 |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 - |
| 2 |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 - |
| 3 |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 - |
| 4 |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 - |
| 5 |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或发行人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 |
| 6 |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 |
| 7 |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 - |
| 8 |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 - |
| 9 |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 - |
| 10 |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保证人债务违约或者保证义务违约、担保物价值大幅减值或者偿债措施保障效力大幅降低等事项)。 | - |
| 11 |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挂牌转让条件。 | - |
| 12 |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 |
| 13 | 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 |
| 14 | 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 - |
| 15 | 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 - |
| 16 | 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 - |
| 17 | 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 - |
| 18 | 发行人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 - |
| 19 |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 - |
| 20 | 发行人发生重大亏损。 | - |
| 21 | 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 - |
18
| 22 | 发行人发生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 - |
|---|---|---|
| 23 | 发行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发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券的偿付的。 | - |
| 24 |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自律性组织、交易场所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 - |
二、 公司有权机构判断为重大的事项
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认为无其他需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或有权机
构判断为重大的事项。
三、 已发生重大事项的说明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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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 变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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