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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P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Feb 18, 2016
54599_rns_2016-02-18_ca112390-edee-41ac-9c7a-69d0d0ad8c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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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注销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注销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 万元,是为提升博元科技的业务能力,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合理,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人民币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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