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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net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Apr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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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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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 月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意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416.79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3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16 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向102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5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545,800,000 股的1.00%,行权价 格为36.24 元。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6 年4 月5 日,公司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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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16 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2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 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8 万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 万份。董事会同意向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24 元,授予日为2016 年4 月8 日。独立董 事就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6 年4 月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37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 票期权简称:光环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211。
5、2016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16 年4 月13 日实施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 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 格由36.24 元调整为36.22 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17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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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 —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8 月12 日修订)》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该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 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 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 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 万份。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99 名激励对象,绩效综合考核达标,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2016 年度实现业绩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本次行权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17 年4 月18 日至2018 年4 月6 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7 年4 月11 日,公司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317,569.4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6,351,388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17 年4 月28 日实施完毕。2017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534 万 份调整为1,068 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由213.6 万份调整为427.2 万份,行权 价格由36.22 元调整为18.06 元。
8、2018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 消上述4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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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 人,已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2 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416.8 万份。独立董事就 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17 年4 月18 日至2018 年4 月6 日,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6.8 万份。截至2018 年4 月6 日, 激励对象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6.79 万份。 公司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 的416.79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上述期权注销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总数为625.2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 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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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期权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期权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光 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期 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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