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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ne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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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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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光环新网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 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6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452,926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1.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7.54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8,292,507.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707,490.08元。 2021年12月1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129号),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 币165,516.02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光 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 报告》(中兴华专字( 2021 )第 011189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12月17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后)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北京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 122,090.28 50,000.00 11,366.44 11,366.44
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 130,000.00 50,000.00 89,149.57 50,000.00
向智达云创增资取得65%股权并投资建设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三四期 298,600.00 150,000.00 65,000.00 65,000.00
长沙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 346,380.00 0.00 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0 50,000.00 0.00 0.00
总计 1,025,070.28 300,000.00 165,516.02 126,366.44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 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6,366.4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126,366.4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 次置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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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毕岩君 郭 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