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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net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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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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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光环新网”)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就光环新网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股东大会 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上述修订系由于法规更新对具体表述进行修订,不属于依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已 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 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首次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至今, 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毕岩君 郭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