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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HOUGA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Dec 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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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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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3 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 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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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202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对《关于重 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 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及《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 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 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 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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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董事会换届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朱国森为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立峰为董事 | √ |
| 1.03 | 选举李明为董事 | √ |
| 1.04 | 选举刘俊为董事 | √ |
| 1.05 | 选举金锡为董事 | √ |
| 2.00 | 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 2.01 | 选举余兴喜为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刘燊为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彭锋为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王翠敏为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 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拟审议提案已经过公司八届二十二次及八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10月31日、12月6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其中,《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关于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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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18 日、12 月19 日9:00-11:30、
-
13:30-16:00。
-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 号院3 号楼5 层。 (四)登记方法:
-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
-
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 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
2.法人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
-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 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 证登记。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需在2025 年12 月19 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 号院3 号楼5 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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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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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内容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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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 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兹委托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票数) | ||||||
| 1.00 | 董事会换届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 1.01 | 选举朱国森为董事 | √ | ||||
| 1.02 | 选举王立峰为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李明为董事 | √ | ||||
| 1.04 | 选举刘俊为董事 | √ | ||||
| 1.05 | 选举金锡为董事 | √ | ||||
| 2.00 | 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
| 2.01 | 选举余兴喜为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刘燊为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彭锋为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王翠敏为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 ||||||
| 3.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 议》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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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
|---|---|---|---|
|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有效期限: 年 |
月 | 日 | |
| 签发日期: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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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
-
为“首钢投票”。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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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2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23 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 年12 月23 日(现 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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