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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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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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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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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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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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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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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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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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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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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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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确定标准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确定标准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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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2023 年4 月27 日,并以授予价格45.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4 名 激励对象授予1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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