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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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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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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2021 年度工作中, 我们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与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管理、审计监督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发挥财务、法律及战略 决策等专业特长,努力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维 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 名,分别为王咏梅女士、徐景 峰先生及尹好鹏先生。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董衍善先生辞职,增补徐景峰先生 为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咏梅女士,1973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03733.OC)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贫困地区 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金一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景峰先生,1971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 工学学士和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 算研究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特 邀专家,中国保险学会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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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好鹏先生,1968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曾先后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公司独立董事增补情况

公司于2021 年5 月28 日收到原独立董事董衍善先生的书面辞职信,董衍善 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务。董衍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及董事会对董衍善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鉴于董衍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一,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董衍善 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分别于2021 年6 月 4 日、2021 年6 月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徐景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在履职中能 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自担任致远互联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二、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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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咏梅 11 11 0 0 2
徐景峰 7 7 0 0 1
尹好鹏 11 11 0 0 3
董衍善(离任) 4 4 0 0 0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会前均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保持了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 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定程序,各审议事项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大事项等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们对各项议 案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根据各独立董事的履历以及特长,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各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或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 次战略委员会、7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 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会前了 解和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相关议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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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日常职责履行及现场考察

2021 年度,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控、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监督等事项;我们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 内审部门、审计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我们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 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 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 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考察、调研创造便利条件, 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数 据资料,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 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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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 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 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 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 确认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1 年审计机构,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作为公司2021 年度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 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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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了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 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1 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 调整,并确认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对该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 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进行信息 披露,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 体系建设,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各项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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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 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2021 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 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谨慎、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 个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加证监局和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的作用。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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