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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1, 2025

58374_rns_2025-09-01_a0e3fe05-79af-49b0-85e0-cff32320b09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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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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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2025 年9 月1 日,并以授予价格22.0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2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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