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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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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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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景峰)
本人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客观、公正、 审慎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分别为王志成先生、 尹好鹏先生及本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景峰,1971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工学 学士和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 究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特邀专 家,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及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央财经 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院 校交流委员会委员,以及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大地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康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委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 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会议和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 独立董 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 徐景峰 | 6 | 6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 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对参加
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024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三)参加相关培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 加监管机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等相关培训;报 告期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的培训和学习,切实 提高履职能力。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 议及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 握公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 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及风险 管控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 够就公司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主动征求意 见,听取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执行情况。同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了分析与沟通,通过参加沟 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
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2024 年12 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前沟 通,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事项提出了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倾听中小 股东的意见及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 计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在董事会审议前,作 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 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呈现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披露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 年12 月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原财务负责人严洁 联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孟长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详细请见“(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内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 目标、岗位职责及所处行业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续实施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认为,公司相关激励 计划合法合规,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相关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与考核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 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 康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 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勤勉、 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积极开展工作,持续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的相关培训,提高 履职能力,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 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景峰 2025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