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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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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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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 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现就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咏梅女士、胡守云先生、尹好鹏先生三名委员组成, 其中王咏梅女士、尹好鹏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 业资格的王咏梅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 内容如下:
1、2021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主题为《关 于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沟通会》。
2、2021 年1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 案》。
3、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主题为《关 于2020 年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及未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情况的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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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年4 月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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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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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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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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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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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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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确认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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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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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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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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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2021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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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公司2021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5、2021 年7 月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及下半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6、2021 年8 月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了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2021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1-9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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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立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立信所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的安排,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召开沟通会,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我们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 任,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有 效实施,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2021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相关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也不存在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年度内部审计 计划》规定要求,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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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立信所 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配合会计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 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 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 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加 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 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 继续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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