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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DL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Feb 25, 2014
54679_rns_2014-02-25_b3c4bca5-fc9a-43dc-9daa-fb47545675de.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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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保荐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或“公司”)2012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 号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保荐人现场检查、与公司高管会谈及查阅相关文件,民生证券认为:雪迪 龙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的规章制度,并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 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 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实物管理、 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信息管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等整个 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201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对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估结论是较为真实、客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 的开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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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苏欣 杨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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