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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D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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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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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雪迪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 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136.00万元,关联销售交易金 额为43.51万元,其中与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118.40万元, 关联销售交易金额为43.51万元;与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 17.60万元;与其他公司无关联交易。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均在年初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合同交易履行了公司定价 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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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
吴国平 周黎安 朱天乐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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