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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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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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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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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与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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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瑞波 刘洪跃 姚粟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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