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10, 2021
55827_rns_2021-05-10_be576dbb-a9e4-4704-8791-6a58717f556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 | 跟踪报告 |
|---|---|
| 保荐机构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拓生物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宇辉 | 联系电话:010-6653860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峰 | 联系电话:010-6653873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1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20 年11 月23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运用等方面的规范运行要 求,上市公司监管重点及违 规案例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自有和租赁无证房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及时办理兼职创业审批/备案手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瑞信方正原委派保荐代表人袁建中先生、韩卫 国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袁建中先生、 韩卫国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 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 进行,瑞信方正委派郭宇辉先生、赵峰先生担 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在该 项目持续督导中的职责。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
(1)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对瑞信方 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瑞信方正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袁建中、韩卫国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瑞信方正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在保荐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 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未督促发行人在发审会 前申报文件中披露与蒙牛乳业在 2019 年 12 月 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向蒙牛乳业销售的主 要产品于 2020 年从降价 3%调整为降价 6%事项 及其影响。在发审会聆讯环节对发行人与蒙牛 乳业交易的定价机制问题发表核查意见时也未 进行说明。上述行为违反了 2020 年 5 月 14 日 发审会召开时适用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四条规定。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37 号)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 具《关于对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公 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未在发 审会前申报文件中披露与蒙牛乳业在 2019 年 12 月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向蒙牛乳业销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
| 的主要产品于2020年从降价3%调整为降价6% 事项及其影响。在发审会聆讯环节对发行人与 蒙牛乳业交易的定价机制问题发表核查意见时 也未进行说明。上述行为违反了2020年5月14 日发审会召开时适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办法》第五十四条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四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
| (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科拓生物在 | |
|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仔细分析问题 | |
| 原因,压实主体责任,并落实整改,督促相关 | |
| 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 |
| 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4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宇辉 赵峰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